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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

 作者:张延龙(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

  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及数字农业发展的题中之义,是解决土地碎片化与发挥土地规模化优势问题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保障粮食安全双重目的的实现。当前,小农户及其所属的小片土地因其在物理空间的不可连片性故而成为农业现代化的短板,小块土地的低资本投入及低技术富集是土地产出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因此,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需要多角度促进其功能的实现,建立以内在需求为动力的长效驱动机制。

  充分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的意义

  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并非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种养殖投入、种养殖服务及销售等环节服务的电子网络化,它是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数字平台随时对接农户需求,并能通过对服务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有价值的分析结论反馈给农户进而所形成的数据增值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体现出了数字赋能农业社会化服务,突出表现为数字化服务与传统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融合。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组织形式来看,数字平台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既能发挥农业生产“分”所产生的对农户的激励作用,也能发挥农业生产“统”所产生的多样优势,能够有效解决土地碎片化与土地规模化在物理空间难以兼容的问题。从投入要素来看,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的发展既包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投入要素的科学性与低成本性,也包括产供销各环节周到的服务,还包括种养殖管理体系的数字化,是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数字平台监测种养过程数据进而实施远程种养殖管理的新管理体系,能够显著提升了小块土地的产出效率,这对当前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多角度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

  从技术服务的专业性看,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要构建网络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保证数字平台能实时响应农户需求及远程种养殖管理的需要,实现小块土地的“问诊”及种养殖技术的提升。从产业化的角度看,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要注重产供销一体化发展,通过数字平台收集产供销数据,实现销售预测、种养殖结构调节等多样功能的同时,对种养殖投入要素进行集中采购,降低农户投入成本,并将数据分析所产生的收益返还给农户,实现农户收益的显著增长。从数据分析的专业性看,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要依托政府大数据平台,积极研发数字种养殖模型、销售模型、库存模型等多种数据分析模型,满足不同主体对种养殖的精细化管理。从数字网络平台的基础设施看,政府应积极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建设,重点关注传感器、物联网等基础设备的投入,发挥数字平台数据收集能力及监测能力,构筑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的硬件基础。

  建立以内在需求为主动力的长效驱动机制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发展是一项需要以其自身能力为基础,辅之政府及金融机构资金投入的长期工程。在强化政府保障及保证金融机构的资金同时,更应注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户的内在需求,建立以内在需求为主动力的长效驱动机制。

  首先,要聚焦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总体蓝图打造,适时推动相关功能的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根据数字化发展的长期趋势构建自身数字平台,使其能够具有较高的功能延展性,并能根据当地农户的实际需求,不断推进数字功能发展。

  其次,要以效率和收益为先的原则,使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数字服务具有市场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传统农业社会化组织的本质区别在于提供了具有附加收益的数字服务。但这种数字服务应以效率和收益为原则,不应过度发展,脱离实际需要,进而带来资金压力。

  最后,要发挥政府及金融机构协同效应。厘清政府及金融机构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边界,明确各自职责及投入范围,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数字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为主导,核算投入总成本,以奖代补,设计补贴比例,筛选出真正具有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协同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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