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在6月中旬已累计下达2023年度以工代赈中央投资计划78亿元的基础上,大幅新增31亿元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22个中西部省份,共支持地方实施559个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将吸纳近10万农村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劳务报酬超过10亿元,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达33%,人均增收1万余元。
本批新增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突出以下三方面政策要求:一是聚焦困难地区重点群体。全部投向欠发达地区,重点倾斜和优先支持832个脱贫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优先吸纳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二是确保项目能够迅速开工建设。在项目谋划储备环节,已组织各地按照“省负总责,省、市、县逐级审查把关”的原则,对储备项目以工代赈政策合规情况、前期手续完备情况等逐一开展了审查,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即可迅速开工建设,抓紧为项目所在地困难群众提供规模性务工岗位。三是确保发挥“赈”的实效。在计划下达文件中,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推动以工代赈投资优先支持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依托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新赈济模式,发挥以工代赈“志智双扶、鱼渔双授”的政策功能。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联合财政部共下达2023年度以工代赈中央投资109亿元,带动地方各类资金27亿元,支持地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710个。项目实施后,将发放劳务报酬超过30亿元,吸纳带动项目地农村群众30万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有效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实现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增收、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综合效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立足当前就业形势,积极主动作为,坚持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指导地方加快以工代赈项目开工进度,抓实抓牢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关键环节,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