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集中阐述我国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原则立场和制度体系,对我国发展对外关系作出总体规定的基础性涉外法律。而且中国是目前第一个有对外关系法的大国,因此这个立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在对外关系领域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立法越来越有必要,这显然不只是对一些外部挑战的短期应对之策,而是着眼于中国与世界关系发展的集大成之作。
正心正念的人,从这部对外关系法中读出来的都是很正面的东西,包括中国的发展观、安全观、文明观,以及比较系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外关系法向世界传递的实际是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中国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这些不仅是中国外交的原则性态度,还成为庄严的法律宣示和法律实践。
中国颁布对外关系法,既是在新的形势和国际环境下的自我完善,更是对旧范式的超越。通过一整部完整法律,确定了中国发展、中国外交的和平性质,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性质,以及开放性质,以往还没有其他哪个国家这么做过。这是对美西方渲染的“中国威胁论”最强有力的驳斥。打破了“国强必霸”逻辑的中国,开创出了新的对外交往模式,具有世界性意义。中国越强大,对世界和平与稳定的贡献就越大。只要是跟中国正常打交道的国家,都不难从对外关系法中感受到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善意和担当。
与此同时,这部法律还给当下受逆全球化浪潮和地区热点冲突影响的全球治理体系提供了难能可贵的稳定性。比如,对外关系法明确了国家善意履行有关条约和协定规定的义务,还明确了国家采取措施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制裁决议和相关措施。可以说,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对外关系法提供了来自中国的答案,那就是旗帜鲜明地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地捍卫国际公平正义。
一些美西方舆论对中国的对外关系法感到紧张,甚至试图在第一时间抹黑它,这也是不奇怪的。这首先是美国长期滥用法律行为的自我投射。数十年来,华盛顿无数次以所谓国内法对他国搞“长臂管辖”,将国际法和国际准则踩在脚下,对其他国家大搞非法单边制裁或者恐吓胁迫,许多国家深受其害。现在他们看到中国出台了这么一部法律,自然会下意识地担心中国会不会用同样的手段“报复”美国,说白了,这是他们习惯性的双标,也是亏心事做太多的一种心虚。
当然,中国的对外关系法出台的确有一个背景,那就是美国对中国的无理打压越来越过分,而中国传统上是一个以和为贵的国家,轻易不会动用反制裁工具。现在对外关系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表明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决心。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外关系法是有牙齿的,谁要带着恶意跟中国打交道,试图侵犯中国正当权益,谁就一定会感受到痛,这一点也是十分明确的。
在国际交往中,法律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对外打交道的初心和态度的体现。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对外关系法的公布与施行,是中国战略透明的体现与加强。中国外交是光明正大、坦坦荡荡的,我们希望跟所有人做朋友,但也不会对损害中国利益的行为听之任之,无论是我们支持的还是反对的,都摆在桌面上。这样的大国不应该是可信、可爱、可敬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