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围绕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等方面给高技能人才架起“成长阶梯”,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大国之路,匠心筑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这次《意见》出台,更是为做好新时代高技能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水平。面对这样的“供需缺口”,只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才能激励广大技能人才,尤其是更多青年走上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人才活力就像一江春水,因改革而春意盎然。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推出多项政策举措,围绕技能人才培养出实招、办实事,给技能人才创造广阔的“圆梦舞台”。比如,广东大力推进“广东技工”工程,瞄准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江苏打破技能人才评价“天花板”,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贡献,建立绿色通道;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份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良好的技能人才发展生态,让技能价值进一步得到认可和彰显。如今,技能人才只要做到“一招鲜”,拧螺丝可以“拧”成全国劳模,送快递也能评上高层次人才,操控机床也同样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释放政策红利,才能绽放技能之花。《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其中“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建立国家资历框架”等内容更是让人充满期待。可以预见,随着《意见》的落地实施,我国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将迎来“黄金时期”。
匠心聚则百业兴。奋进新征程,我们必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让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不断涌现,为实现“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