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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南京购房政策调整,记者实探:窗口称外地户口缴纳6个月社保可开购房证明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 文/摄)近日,网上流传南京调整了部分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从“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个税或社保”,调整为“1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6个月个税或社保(补缴不算)”。4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柜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购条件确实已经调整,需要购房申请者带好相关证件和缴纳证明,可以到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的窗口审核办理。



对于是否政策明确已经调整,记者咨询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称,目前未收到限购或者限贷政策调整的具体文件,但外地户口缴纳6个月社保能否开购房证明的情况,具体情况需要前往现场窗口咨询。不过,此前六合区、溧水区当地已确认,外地户籍家庭在六合区、溧水区申请购房的条件有所放松,无需提交社保或个税证明即可购买一套商品房。



△咨询窗口排满了人

4月28日上午,在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的咨询窗口,记者看到很多市民前来咨询最新的购房政策。虽然柜台前的办理购房证明所需材料清单上还写着“非本市还需提供:申请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但是柜台工作人员称,目前符合“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个税或社保”条件的确实也已经可以开具证明了,补缴不算。



△办理购房证明所需材料清单上并没有修改

除了部分购房条件有了调整,南京部分银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调整了首套房利率的认定标准,如结清贷款且名下无房,再次购房认定为首套房利率。而此前南京认定首套房利率需满足“认房又认贷”,此次调整之后将变成“认房不认贷”。对于首套房首付比例方面,部分银行表示,如果名下无房但有过贷款记录的话,仍旧按照5成首付执行。



某中介公司的房产经纪人告诉记者,首套房利率的认定标准确实调整了,如果名下无房、房贷还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可以按照首套房利率来办理贷款,首付可能还是需要支付5成。不过目前银行方面相关政策细则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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