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10时许,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岚山中队民警黄振军带领辅警在姚官线附近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驾校招生的小型汽车形迹可疑,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司机张某称自己负责招收驾校学员,车上乘客均为驾校学员,为了减少学员的车费,他便亲自开车将9名学员从铜山区带到睢宁县某驾校学习。
交警检查后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际拉载10人。民警对司机张某的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给予其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张某联系车辆将超员人员安排转运。
张晓培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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