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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送父就医,如此“孝心”不可取

2022年2月15日下午15时22分,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杨洪鹏带队在县道208设卡进行酒驾查处时,张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卡点。民警例行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数值为4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某告诉民警自己确实为酒后驾车,但因为在家吃饭时家中老人心脏突然难受,着急送老人前往医院救治。听男子介绍完情况,民警发现车内情况确实如此。

基于在正常执法的同时做到温情执法,民警让队员驾驶其车辆前往医院,该男子上警车一起前往。到达医院后,民警帮忙找来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当患者情况稳定后,张某某长舒一口气。


待患者病情稳定且其他家人到达后,民警带张某某到单位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计12分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张某某情急之下的酒驾违法行为,虽然是为了救人情有可原,但酒后驾车毕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驾车上路险象环生,隐患极大,违法了,交警就要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陈恒 常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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