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马胜利 张宝曾 记者 李娜)近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一大队成功运用“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新模式,查获两辆违法从事大件运输的“百吨王”。
7月10日夜,一辆河北籍和一辆辽宁籍货车分别拉着一件石化罐体,从G30高速公路云台收费站,通过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缴费后,驶离高速。然而奇怪的是,在收费系统中,两辆车都没有显示其车货总质量。收费员随即向大队报告了这个情况。
大队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通过高速公路监控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发现,车上运载的是一个巨大的石化罐体。执法人员判断,这两辆车能够驶入高速公路,应该办理了大件运输许可。于是,通过大件运输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果然顺利查到了两辆车的相关信息,上面显示其运载货物的总质量分别为99.8吨和98吨。
那么称重系统为什么没有显示这两辆车的称重数据呢?经检查,收费站的称重系统完全正常。执法人员随后通过收费管理系统,查询了该车驶入高速公路时的称重数据。查询的结果是,这两辆车是从河北某收费站驶入高速的,入口称重数据都是“46吨”。这个数据和大件许可的重量显然有着较大误差。
为进一步查清原因,执法人员需要尽快找到这两辆货车。然而货车早就驶离高速公路了,到哪里去找呢?这个在以前看来极为棘手的难题,如今却变得很简单。大队通过运政管理系统,很快就锁定到了两辆货车的实时停放位置。
随后,大队联合地方交通执法管理部门一同前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两辆货车正在等待卸货。在查看其货单时,执法人员又发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情况。货单上显示货物的质量居然高达“152吨”,而且执法人员还在石化罐体上发现了“152吨”的重量标识。由此可见,两辆货车的实际运载情况与其办理的大件许可信息,显然严重不符。
随后,按照“一体化”执法机制,大队与连云港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组成联合执法专班,由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主办,大队协助办理。并给大件许可的源头管理部门发函,核实相关情况,展开联合调查,完善证据链。经调查取证,两车的车货总质量均在190吨左右,是名副其实的违法运输“百吨王”。
在确认违法事实后,由连云港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其予以处理,并将车辆违法信息上报省局,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最后由大队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函告车籍地相关管理部门和大件运输许可的原主办部门,切实强化信用监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新模式,是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交通综合执法服务现代化示范区的重要举措。自新模式推行以来,显著提升了交通综合执法的效率和质量,有力保障了交通运输的秩序和安全。
(通讯员供图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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