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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丈夫砍伤致左眼失明还遭辞退!检察院这样帮她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妻子被丈夫用刀划破眼球致失明,事后还遭公司辞退,而丈夫债台高筑,无钱医治又失业的她该怎么办?检察官办案时,总有一些案件当事人因“无钱救急”而面临困境,这时司法救助向他们伸出援手。7月8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案例讲述会,讲述检察官办案时救助受困当事人的故事。


△讲述会现场


当天的讲述会上,还发布了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南京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

被家暴后还遭辞退,检察官伸出援手

在活动现场,来自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的李锴乐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2020年6月27日晚,一声尖锐的“救命”声,打破夜晚小区的安宁,小丽在血泊里挣扎。事情还要从10年前说起,小丽带着儿子从安徽农村老家来到南京打工,被精明能干的上司王某吸引。2014年,两人走到一起。2016年王某开始沉迷赌博,越赌越输让他整日借酒浇愁,夫妻矛盾越聚越大。案发当晚,望着再次醉酒而归的王某,忍无可忍的小丽提出离婚,可王某坚决不同意,两人越吵越凶。

王某越想越生气,到厨房拿起菜刀,破门闯进卧室,挥刀就砍。最终小丽左眼被砍伤,全身多处刀伤失血出现重度休克,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经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2个月,并赔偿相应损失。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发后,小丽被送往医院救治。数万元的医药费早就压倒了这个入不敷出的家庭,据医生诊断,小丽左眼已完全失明,如果不尽早安排眼球摘除手术,失明的左眼还会影响周围健康组织。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表示,如果小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一定要贯彻“应救尽救”方针,帮助小丽尽早安排手术,从而摆脱困境。经审查认定,小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但对小丽这样的重伤被害人,究竟需要多少救助金?大家认为,如果将王某的房屋拍卖,就能赔偿小丽损失,救助金不用很高。但考虑到房屋拍卖需要时间,小丽病情刻不容缓,司法救助是帮助因案致贫人员的最后一份“救急包”。检察官决定,根据小丽所需医药费,足额发放救助金。

突然小丽给检察官打来电话,她失业了。原来,小丽的工作岗位是操作工,因为左眼失明,公司以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为由,让小丽主动离职。经过反复沟通,公司最终认可检察官的建议,选择保留小丽工作,并根据小丽的身体状况调整到加班少的岗位。

2021年12月23日,小丽收到检察机关发放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当然,司法救助金不能一发了之,帮助小丽更好度过难关才是司法救助的目的。为此,检察官一方面与医院多次沟通协调,部分减免手术费用。另一方面建议小丽对王某的伤害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最终,小丽失明的左眼得到及时护理,有效阻止病情进一步恶化。

2021年的成绩单:南京市检察机关共司法救助729人

据介绍,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急措施,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仅2021年,南京市检察机关共救助729人1127.21万元,同比增长172.65%、180.76%。讲述会呈现的司法救助案例,就是从全市上千件案件中挑选出的优秀案例,生动展现了能动司法的检察理念和人民至上的检察情怀。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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