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7月8日上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举行“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两年来,该院审理相关案件113件,涉及资金高达2.2亿元,其中判处被告人265人, 16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罚金达760万余元。
在鼓楼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案。
成本不足百元的保健品,骗子卖1980元
从2020年上半年开始,邹某某等人将普通食品“怡心片”包装成可治疗各种疾病的特效药品,向社会推销。邹某某等人虚构“怡心片”具有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脑溢血等心脑血管疾病的疗效,宣称“怡心片”的特效溶栓因子比医院里的特效溶栓药效果强20倍。录制好宣传片后,他们将该宣传片推广给下游销售公司,下游公司的业务员则以领福利、听课等名义组织邀约老年人观看宣传片,并以互动形式诱骗老年人购买“怡心片”,骗取财物。
据了解,涉案“怡心片”主要成分是食品,对人体无害,但也毫无疗效,其制作成本不足百元,却被邹某某等人以1980元的单价卖出。他们以上述方式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38万余元。
2021年11月15日,鼓楼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邹某某等七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至5年10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骗子冒充公检法,上门“忽悠”走了老人全部存款
还有一起案例值得大家警惕,该案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上门“忽悠”了一名老年受害者,骗走了38.86万元。
2019年1月某日,汪某某在网上受他人(另案处理)指使,冒充某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到单某的家中,谎称他涉嫌洗钱案,要调查他的资金。单某信以为真,把银行账户、密码都告诉了汪某某,还把自己的手机交给对方操作。
单某账户内的资金被全部转出。汪某某将大部分赃款转给了“上家”,自己留了8千元。
2021年3月,鼓楼法院认定汪某某受他人指使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系从犯。于是,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鼓楼法院在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方面,一是注重审判效果,严格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累犯、惯犯、职业犯等加大刑罚惩处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主动协助追赃、积极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分子的偶犯、从犯注重教育感化,依法从宽处理。同时,鼓楼法院还会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突出经济制裁手段。二是加强与检察、公安机关配合,分工合作,全力做好追赃挽损。探索建立追赃挽损一体化工作机制,明确涉案财物调查证据标准、查控范围,为后续涉案财物追缴处置、财产执行提供条件;同时,建立立审执一体化处置机制,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立案审查、庭审调查,提高裁判文书可执行性。三是注重诉源治理,对存在隐患、管理漏洞的行业或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开展“反通讯诈骗”“网络安全”等主题法律宣讲。
(法院供图 编辑 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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