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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立审执”转变为“立审执破”,南京法院全力推进“执转破”工作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子秋)5 月 10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介绍南京法院 2021 年度 " 执转破 " 工作总体情况以及 2022 年的工作方向。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1 年南京全市法院共立案审查被执行企业破产申请 363 件,裁定受理破产 285 件,涉及执行案件 3184 件,债务总金额 24.81 亿元;经过审理,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2 件,结案平均结案用时 135 天。



△发布会现场

南京中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主任陆正勤在发布会上介绍,2021 年尤其是下半年以来,全市法院将畅通涉企 " 执行不能 " 案件退出机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大力推进执破联动,在推进 " 执转破 " 工作实体化运行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共立案审查被执行企业破产申请 363 件,裁定受理破产 285 件,涉及执行案件 3184 件,债务总金额 24.81 亿元 ; 经过审理,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2 件,结案平均结案用时 135 天,提高了破产案件简易审适用比例,南京 " 办理破产 " 指标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获 " 标杆 " 称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全市法院的 " 执转破 " 工作在四个方面初步显现了成效。一是顺畅有序的执破一体衔接机制,强化了执行程序中 " 僵尸企业 " 的清出力度,从根本上减少执行不能案件的存量。据陆正勤介绍,2021 年,全市法院因被执行企业宣告破产而裁定终结的执行案件 1900 件,相关被采取限高纳失措施的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得以删除信用惩戒信息,使其自然人身份应当享有的生活秩序得以恢复正常。与此同时,执行部门将有限的执行资源更加集中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早日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利。2021 年,全市法院累计执行到位金额 150.1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9.07 亿元,同比上升 24%

二是 " 执转破 " 审判团队实质化运转,有效发挥了破产制度在公平清偿方面的制度优势。" 执转破 " 审判团队通过一年来实质化运转实践,逐步形成执破一体、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大工作格局。通过单一执行案件查明被执行企业剩余资产已经资不抵债,且仍有大量尚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人,及时启动 " 执转破 ",而不仅仅是先到先得、一执了之,让全体债权人均有机会参与就剩余资产的公平清偿,避免了后期大量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沉淀在执行程序中的现象。

三是及时启动 " 执转破 ",通过破产取回权、撤销权、债务人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制度实现可供分配的资产最大化。例如对执行标的金额不大、但数量相对较多的劳动争议债权,在被执行企业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的情况下,通过 " 执转破 " 倒逼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引入第三方清偿债务,实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是启动 " 执转破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对于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发挥破产制度在挽救重生方面的制度优势,探索破产预重整,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让市场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 " 执转破 " 工作整体效能,市法院出台了《关于构建 " 立审执破 "- 体化机制全力推进 " 执转破 " 工作的通知》,把破产审理上升为立案审判、执行之后民商审判的第四环节,建立和完善以 " 立案、审判、执行、破产 " 为内容的民商事纠纷解决工作运行机制。南京市法院执行裁判庭黄建东副庭长表示,为了推进 " 执转破 " 工作,全市法院将致力于畅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渠道;组建由执行、破产法官组成的 " 执转破 " 合议庭;实行 " 执转破 " 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确保 " 选得好 "" 转得准 "" 审得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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