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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 150碗熟肉打假人咋敢提供假地址



  重庆王女士卖150碗熟肉被职业打假人邵某举报为“三无”产品,法院判其退赔5万事件引发网络热议。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做得没错,有人认为对弱者“开刀”过分。而随着王女士表示继续上诉,邵某则以王女士在网上指责其敲诈勒索为由,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目测此事件还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平息。但此事件中,邵某留下的一个“瑕疵”也受到了网友和媒体的关注。

  家住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区业主张娟(化名)反映,“150碗熟肉”案判决书上原告的地址系她家的地址,而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所谓的职业打假人邵某,也没有任何亲戚、朋友和他有关系。事件曝光后,已经对自己和朋友的生活造成困扰。

  虽然邵某向媒体表示自己是实名打假,但将他人合法住所标注为自己的住址,这就有点让人看不懂。邵某对此的解释是,来自外省的他住在重庆江北区,没有其他职业,偶尔跑跑外卖,主要精力放在打假上。难道他居无定所?可即使租房也是有地址的,也是可以填报的。

  有律师表示,该地址对案情的审理影响不大,但原告有义务向法院提供真实的信息和证据,如果提供了虚假的信息和证据,法院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拘留、罚款、训诫等。

  但重点在于,邵某何以在此信息上造假。

  一个打假人,自然是熟读法律的,不可能连此举的违法性质都不清楚。如果明知违法而故意为之,只能说明,其受到了更大的利益驱使,或者说这么做对自己更有利。至于他是为了何种目的,也只有自己清楚了。

  但显然,他这么做,恰恰是弄巧成拙。其一,这一事件发酵后,造成的社会观感不佳。一个堂堂正正的职业打假人,理应时时处处都能站得住脚;其二,这起打假事件,尽管邵某说得理直气壮,但无论如何,对相对“粗放”的自制农产品“打假”,有苛责之嫌。毕竟,传统生产方式虽需进步、完善、规范,也应接受相应的监管,但应该给其时间成长。在品质有保证的情况下,不必放大其在包装、标注等方面的瑕疵。早前的四川岳池县“网售自制香肠遭10倍索赔案”,以法院驳回职业打假人的10倍索赔请求而告终,就已经发出诸多启示。

  职业打假,作为一份“职业”,是客观存在的。邵某以此为生,也无可厚非。不过,起初,职业打假者多对准“硬骨头”出击,创造了诸多佳绩,也引来公众几分好感。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所谓的职业打假,也出现了包括香肠和熟肉10倍索赔在内的另类叙事风格,这些举动很难说不是在“打假”,但往往伴随着社会公众的冷眼和怒斥。这是值得反思的。

贰拾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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