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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保护具体烈士纪念设施的“点”上立法,《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4月5日起施行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人宣 记者 徐苏宁)“对烈士陵园内各类纪念设施进行分层次保护、实行红色文化资源与绿色生态环境并重保护、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外的区域合理划定活动范围……”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于4月5日起正式施行。

△2021年12月29日至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肖日东 摄

八大亮点,支撑全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立法“南京方案”

南京是一座“英雄之城”“胜利之城”,拥有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据统计,全市有各类红色文化资源点160余处,雨花台烈士陵园作为南京众多红色文化资源的突出代表,被誉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红色文化资源富矿、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殿堂,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地位。

记者看到,条例共分为五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法律责任、附则五个部分。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作为全国首部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具体“点”上的立法实践,该条例呈现出八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首先,条例实现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立法的点面结合,开创全国先河;凸显了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的传承和弘扬;强化了对雨花英烈的人格权保护;设定了礼遇雨花英烈亲属条款;实行了分级分层,完善了各类保护制度;对特色物质载体,建立了特别保护机制;实施了“红绿”并重,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休闲健身与英烈保护相结合。
比如在强化对雨花英烈的人格权保护方面,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为了防止歪曲雨花英烈革命事实,诋毁、抹黑雨花英烈,或篡改、演绎雨花英烈生平、事迹等情况,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侵害雨花英烈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同时在第六条第六款为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留下制度接口,“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和支持起诉等方式,在雨花英烈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相关领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雨花台既是英烈纪念地,又是市民日常休闲生活的生态公园。立法既要凸显英烈保护,也要关照民生需求,统筹平衡好两种关系。第二十一条规定:“陵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雨花台烈士陵园景观资源分布状况和周边居民休闲健身需要,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外的区域合理划定活动范围,并指定时段。”为了营造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纪念氛围,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设置了禁止性规定。在入园行为方面,规定禁止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禁止在倒影池、雨花湖、忠魂池垂钓、游泳、嬉戏,禁止携带兽类宠物等行为。如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陵园管理机构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个方面打算、十大重点项目,确保条例“落地生效”
接下来该如何更好地实施条例,全面加强陵园保护、传扬英烈精神?
据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雨花台烈士纪念馆馆长赵永艳介绍,作为条例实施主体,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将重点围绕“深化英烈精神研究阐释、推进革命文物征研利用、建立配套的制度性规范和扩大红色教育辐射范围”四个方面,与全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形成合力,更好发挥条例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
赵永艳告诉记者,具体将实施十大重点项目:一是致力加强雨花英烈与伟大建党精神研究,彰显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的时代价值。二是创新建立红色智库运行机制,构建高层次学术研究平台;三是持续开展雨花英烈史料征集“红星计划”,提升革命文物抢救性保护力度;四是精心策划系列主题精品展陈,优化馆藏资料展示利用水平;五是全面扩大“小雨滴”志愿者服务品牌效应,构建有全国影响力的社会教育体系;六是探索建立纪念活动礼仪、雨花英烈英名命名等系列规范,深化社会共建合作;七是着力建设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八是不断开发高质量党性教育课程,增强党性教育实效;九是深入实施红色基因库、文物藏品数字化等项目,推进智慧陵园建设;十是逐步建立全域博物馆体系,推动雨花台融合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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