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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加女儿婚礼定制西装,改了多次不合身父亲把店家告了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很多父母在子女结婚的时候,都会选择去私人定制一套合身的衣服来参加婚礼。可是如果定制的衣服不合适怎么办?往往店家会表示衣服已经制作好概不退款。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有没有权利要求退货退款呢?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其中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发布会现场 法院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10月30日,李某因为女儿要结婚,于是去某服装公司定制一套价格为8280元的男士西装。当天,某服装公司为李某进行测量,李某也付清了款项。衣服做完后,李某试穿发现西服较小,而某服装公司表示无法加急修改。女儿的婚礼可不能拖,为此,李某表示自己先买一套西装参加婚礼,婚礼结束后再沟通解决方案。11月28日,双方协商一致,由被告免费为原告升级成12800元的西装,并加赠一件衬衫。某服装公司对李某再次进行测量,并注明“宽松”,制作好第二套衣服后,进行了三次修改,西装经李某试穿,后背仍有发皱的现象,不垂直。李某表示要求退货,而某服装公司不同意,双方闹上法院。

原告主张被告没有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未按照流程制定西装、未开具发票、未签订合同,构成欺诈。但被告领取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有服装设计、销售。法院认为,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原告主张被告欺诈,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但被告作为专门定制西装的商家,明知原告定制西装用于参加女儿婚礼,在第一次约定交付时间延迟且交付不符合情况下,原告并未要求被告立即进行赔偿,双方表示协商处理。被告第二次制作西装时理应更加细致地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所制作的第二次西装在更改几次后,依然出现后摆不垂直,制作工艺明显存在瑕疵,原告有理由拒绝接受该西装,因此对于原告主张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定作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使用自己的原材料,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劳力等,制作出特定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中就质量要求有明确约定的,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质量标准和要求,则应当符合工作成果的通常效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者通常效用的,承揽人构成违约,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定制西装经过多次修理、重作亦未达到通常标准,原告主张解除合同,退货退款,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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