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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三孩政策,南京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减轻个人负担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 陈子秋 文/摄)3月3日,在南京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刁仁昌介绍了南京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降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情况。

本着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等原则,南京共对76个临床诊疗类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涉及5个专科,包括骨科9项、普外科20项、神经外科15项、心胸外科12项、妇产科20项。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涉及生育保险支付项目7项,是否会提高参保人员生育费用?刁仁昌介绍,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涉及生育的项目有七项,其中计划生育2项,费用由生育基金全额支付,个人无需自付。生育5项,价格提高幅度从680元到1520元不等。医保部门通过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减轻个人负担,支持三孩政策。一是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费用段均提高了1000元,如顺产原免费费用段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也就是3000元以下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无需个人自付,覆盖了价格提高部分。二是提高了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职工生育保险顺产5000元、助娩产6000元、剖宫产7000元以上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85%。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0%。通过以上政策调整,减轻生育负担。以职工生育保险顺产为例,调整前费用5000元,个人需要承担350元,调整后费用5900元,个人需承担235元,降低了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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