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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开始管辖涉外商事案件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2022年3月1日,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从即日起,开始管辖江北地区范围内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

△发布会现场 法院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底,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指定江北新区法院管辖辖区范围内诉讼标的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不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商事判决、裁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

对江北新区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江北新区法院法官表示,涉外商事审判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服务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职能。该院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从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促进涉外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首先,江北新区法院设立专门审判机构,成立全省首个自由贸易区法庭,以“地域+类型”的特殊管辖改革精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其次,该院建立专项司法协作机制,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青浦区人民法院进博会法庭等长三角地区涉外审判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制度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共享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布局。另外,江北新区法院组建了涉外商事专业合议庭,选派人员至南京中院跟班办案学习,优选商事审判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调研能力较强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同时,配备具备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的法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下一步,江北新区法院将增强大局意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坚持精品战略,擦亮自贸区法庭涉外商事审判品牌。注重审理好涉及国际条约、确认新型商业规则,行业影响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外商事案件,在重大法律问题上作出有影响力,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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