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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丨如何避免“纯母乳喂养假”成纸上福利

成都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四川省产假是158天,30天纯母乳假,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执行,建议延长产假至188天。对此,成都市卫健委2月25日答复称,目前成都市执行的产假规定分别为关于纯母乳喂养假执行问题,已向上级部门反馈。

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对孕产妇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健全。国家卫健委称,去年以来,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母乳喂养对于促进婴幼儿生长发育,降低母婴患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联合要求,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便利;比如通过相应缩短每天工作时长、在工作时间内分段使用、采取弹性上下班等灵活方式安排。

产假时间延长,纯母乳喂养假有规定,一切看起来很美好,然而用人单位却不执行、不给假,纯母乳喂养假沦为纸上福利,很多员工只能“望‘假’心叹”。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对于已有多地网友反映产假延长后企业不执行,官方对此多给出建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这样的回应“很官方”。员工为了产假、纯母乳喂养假而与单位“对簿公堂”,不是明智之举,劳动仲裁固然可以为劳动者讨回公道,但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最终的局面是,用人单位尽量不招女工,女性找工作越来越难。 

因此让产假、“纯母乳喂养假”从纸面上落到地上,必须弄清楚问题关键,特别是摸清楚用人单位“心思”。怀孕女职工基本权益需要保障,但是如果假期延长,特别像“纯母乳喂养假”,势必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用人成本。用人单位自然不乐意,在准假和执行上,必然不会积极。所以在立法层面,就应当考虑到如何保障“纯母乳喂养假”执行,不能让企业一个人扛,国家、社会等各方面也要分担一部分,要考虑到企业用人成本,减轻企业压力,比如推出措施减免用人单位层面的税费,或予以奖励补贴等。总之,用人单位有“甜头”,才能痛痛快快给员工“纯母乳喂养假”。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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