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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欢:我是生活现场的作家

郑在欢几乎不会主动去看同代作家的书。“他们越火,我越不看。”

“我怕我羡慕,我怕我嫉妒,我怕受伤。要是写得不好但比我有名,我不服气,我受伤;要是写得比我好还比我有名,我更受伤。那不如等时过境迁再看,大家干自己那一摊事就完了。我不是在文学现场的作家,我是在生活现场的作家。文学现场正在发生什么事,我不是那么关心。”

△青年作家郑在欢

“别说出名,出书都困难”

2017年,郑在欢出了第一本书《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下称《驻马店》),有出版商找到他,问他还有没有写过别的,想把它们“全部出掉”,他就把以前写的小说整理出25万字,“像一块砖头一样,信心十足地,要用这厚厚的一本轰炸一下当代文坛”。

合同签的时间是当年就出,希望趁着《驻马店》的热度乘胜追击一番,然而拖了两年也未能出版,眼看同龄人都出好几本了,在这方面挺有攀比心的他慌了,便将书稿转给了上海文艺出版社,孰料也是坎坷颇多——第一任编辑抛弃纯文学搞网络文学去了,“奔向了更有前程的道路”,后来接手的编辑不久后也离职。

熬走了三个编辑,第二本书《今夜通宵杀敌》(下称《杀敌》)才在四年后出版。这四年是他的煎熬期。“明明有人愿意出,但是出不来,这个煎熬不足为外人道。”

作为一个完全在野的人,他没有多少渠道让外界看见自己,除了用出书来证明。这也导致他现在“很乖”,只要有人愿意发表,愿意给他出书,他就特别配合。“以前我是不会这样的,以前我是年轻气盛。”

△《今夜通宵杀敌》 郑在欢 著  上海文艺出版社

很多读者将《驻马店》看作郑在欢的处女作,其实《杀敌》和《驻马店》的写作时间差不多,都是他20岁至23岁之间写的。那个时候,他不打工,就在家写东西,想着横空出世、一鸣惊人。“结果搞了三年也没惊到人。”

“我的野心太大了。我一开始写作,是看了韩寒、郭敬明他们,我对‘成名’的认识是畅销书作家,最起码得卖个10万册,至少我现在还没达到,还是一个很一般的状态。”

但是,他的作品已经比大多数搞文学的卖得好了。《杀敌》出版,他接受新一轮采访,本来是宣传新书的,把老书也宣传断货了,大家纷纷去买,之前印的15000册《驻马店》已经脱销,旧书网上的二手书也叫价到百八十块钱一本。

“你们着什么急,两本新书还不够看的吗?”他今年还有一本《离散总在团圆前》,中短篇集,几乎和《杀敌》同时出来。大家都说,“欢欢太高产了”,其实他没那么卖力,只是两本书刚好赶在一起而已。

“最早写东西,就是想出名、挣钱、被大家认识,让大家觉得我很厉害。后来别说出名,连出书都困难了,我就把期望降到非常低了,能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就不错了。”

在虚构与非虚构之间

在90后的写作者中,郑在欢的经历显得尤为特殊。生于1990年的他甚至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未及完成,但这并非由于成绩不佳。生母早逝,他由奶奶带大,十一岁的时候,父亲和继母有了二胎,他被接回来充当保姆的角色,几乎是在暴力和虐待中度过了少年期。继母不愿支持他读书,念完初一后,他就不再上学,跟着亲戚外出打工。

第一次去的是河北的白沟镇,那是一个专门生产箱包的镇,镇上全都是做箱包的小作坊,主要生产工具就是缝纫机。因为是小作坊,所以找的工人都是差不多15到20岁之间不上学的少年。他在白沟干了两年,每天从早上六七点一直干到夜里十一二点,有时候会加班到一两点,甚至通宵,真是非常艰苦。“每天起床,起床气都是爆棚的,爆棚到你想毁灭世界,但是因为长期处于这种必须得启动的状态,有火你也发不出来,必须接受。一旦接受,那就每天都在接受,没有想干别的余地,甚至到后来,你都变成帮凶了,你都容不下别人不接受了。”

在白沟镇打工的第二年,来了一个新小伙,郑州人,因为跟郑在欢他们不是一个地方来的,也就没那么熟。睡的是大通铺,小伙就睡他旁边,他看不惯小伙每天早上起来“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因为他自己无论到哪工作都是积极的,觉得要赶紧干活。“当然后来知道那是傻,你再赶紧干活你也干不完。”有一次,早起的铃声一响,大家都在起床,小伙醒了就很气,捶了一下床板,把他给震醒了。他本来早已练就了铃声再大也能迷迷糊糊能拖一会就睡一会的功夫,这一来非常生气,起身就勒住小伙的脖子。“我就觉得,大家心里都有气,你凭什么有个性?你凭什么发火?我就容不下他的表达。然后老板来了,把我拉开了,老板甚至还觉得我是他的拥护者。”

离开白沟镇后,郑在欢又去了浙江余姚,那里的亲戚很多,感觉整个村子住的都是他亲戚,他们在那里做小生意或者进厂打工。他之前在白沟学会了踩缝纫机,就被亲戚介绍到一个皮鞋厂里踩缝纫机做皮鞋。

那是一家现代化的外贸鞋厂,他刚去的时候,来自湖北的缝纫机工主力就因嫌工资低闹起了停工,甚至还鼓动别的地方的人停工,虽然没有得到响应,不过光是湖北人停工,工厂已经半瘫痪了,这让他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

“这是一家好的工厂,让我对工人、对工厂、对生产关系有一种好的认识。”日后,在他二十多岁写不下去的时候,他甚至想过回余姚工厂继续打工。“因为比较自由,做完想挣的那一天的钱就可以走了。”

白沟和余姚的经历,都被郑在欢写进了小说,收入了小说集《今夜通宵杀敌》。书中的故事,贴着郑在欢的生活过往,在虚构与非虚构之间,描绘了一种北上广深、楼宇大厦、霓虹流彩所不齿也不敢直视的真实。

△郑在欢

从不附庸

虽然历经生活的残酷,可郑在欢不愿意写出来的东西“苦大仇深、特别正经”。他的小说,好笑又好哭,并且极其好玩。

在他看来,文学是审美,是游戏,是为快乐而生的,就像他的河南籍老乡刘震云常说的,文学首先是一乐。“你得让人能看进去,其次再谈介入社会,或是对社会发表认识、看法。”

诚然,他最初的写作动机是因为看了韩寒、郭敬明写的青春文学,想要让人们见识不一样的青春,不一样的少年。那时确实存在着揭露生活的愿望。但是随着写作的增多和对生活的深入,他发现那不重要。“我又不是政治家,我也不是思想家,我也制定不了什么社会规则,我只能搞点娱乐,但这个娱乐里边有没有观点?肯定有,只是它不是主导性的。我不会为观点写作,我是为趣味写作。”

就像他在小说《点唱机》里所写的,主人公先是听网络歌曲,听屠洪刚、刀郎,后来再听列侬,郑在欢的文学阅读也有这样一个“升级换代”的过程。他的文学启蒙是地摊书,后来才读经典文学。即便面对经典,他也从不附庸。有好几年,连《百年孤独》他都认为写得很烂,觉得马尔克斯在“炫技”。但他至今认为这种狭隘是可贵的,“起码你敢对经典指手画脚,而不是看到名头就不敢说话”。

受的文学启蒙不是主流文学,也就不会被既有的文学观念绑架。当他的小说被按照旧有的体系归到乡土文学时,他感到不爽。“好不容易我们城市化了,大家都不太想再看到农村题材的东西,这是审美活动的一种叛逆。文学艺术已经发展到这个阶段了,还在写牛、写村长和寡妇那点事,谁要看?”

“我特怕跟他们掺和到一块儿,大家会以为我是那种用过时手法、写过时题材的。这对我不公平,对其他当代艺术领域的新农村一代创作者也不公平。”郑在欢说,“我写农村是自然而然写到,是我成长路上顺理成章的观察,里边有当代性的东西,有跟着时代发展的生活方式的变化,包括新的文学方式、文学手法。”

“都是祖国的花朵”

很多时候,媒体喜欢把郑在欢的经历塑造成一个“农村留守儿童逆袭成功”的励志故事。郑在欢觉得,这么说当然没错,因为这个群体非常之庞大,都在送快递或是干别的,大家天天都能见到,真正能在媒体上说话的人并不多。但他也不觉得自己就能代表他们说话。

在他看来,逆袭也好,成功也好,人除了出生带来的门槛之外,还有个人自身的能力问题。如果不搞文学,他相信自己也差不了。他那些早早在外打工的发小,就有“混”得相当不错的。混得最好的一个,是开淘宝店的。“他在做快递员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些电器批发商,然后从零做起,慢慢自己也做起电器批发生意,挣了不少钱。七八年前,他回家过年,开了一辆二手奔驰,后来越做越好,回家就开崭新的宝马了。村里有十来个年纪差不多大的,都跟他干起了淘宝店,也都挣了钱,奔驰、宝马往家里开。”

“如果没有遇到开淘宝店的机遇,我相信他干别的也不会太差。他从小就桀骜不驯,但是又能交到朋友,他能保持自我,但同时又能跟人打交道,这是一种能力。”

新一代在城市打拼的人,不会像他们的父辈那样,把自己的位置放那么低了,他们也会有野心,觉得通过自己的努力,可能会比城里人更厉害、更成功。“像我另一个发小,在深圳一边学做胡辣汤水煎包,想着开一个小饭馆,一边还在刷抖音、快手,点评那些大网红,分析他们的模式是什么模式,这种模式有什么优点和短板。他对流行文化有了一定的体会和认知,觉得自己要做也能做。社会更扁平了一些。”

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改变?“一是网络,二是九年义务教育。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在网上,我们也能看到别人的生活,城镇的、大城市的、国外的,都能看到,看完觉得这也是人,这人也在费尽脑汁找活路,他们也并没有那么神秘高端。”

脱离了发小们的生活圈,在北京过着一种以文为生的新生活,但是郑在欢不认为两种生活就有高下之分。“你不能以你现在看国外的电影、听国外的音乐,或是在看小众文艺的东西,就觉得你比他们优越了。对生活的审美,他们也不低,只是他们没有闲心、没有渠道和兴趣去接触那些东西。如果他们接触那些东西,他们的感受力也不会比你差,只是他们没有接触到而已。这是生活方式决定的。他们的生活方式就是还没过渡到去过那种文艺生活,但是他们同时也在过别的文艺生活。”

活着

依作家曹寇之见,郑在欢的小说理应成为这个时代最畅销的故事,残忍、沉痛,却又极其有趣,完全吻合这个世界存在的现象和本质。

虽然郑在欢的小说还没能成为“这个时代最畅销的故事”,但他始终相信,文学可以是,且应该是这个时代最牛的商品之一。他必须相信文学一定能很好地养活自己,才能对写作投入专业的态度和时长。

“你得用理想换面包,这样你才会磨砺你的理想,用最顶真的专业态度去操持这一份理想。”

像他这样的野生作家,现在单靠写作还不太能很好地养活自己。但生活的压力一直都有,取决于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从十几岁出来谋生,他就是漂泊的状态,诉求只是挣点维持生活的钱而已。对他来说,在干自己想干的事,不用像以前在工厂的时候起早摸黑,“已经非常好、非常人性化了”。至于像大学生那样,按部就班地在北京工作、买房,在这个城市寻找一席之地,这不是他该考虑的。

他和他的发小们所遵循的生活是:打工,攒钱,盖房或在县城买房,然后娶妻生子。“这是我们该过的生活。”而他的父辈对他又没有这些期待,导致他比他的发小们还要艰难一点:没人给他盖房,也没人给他找媳妇。他对自己的要求只有一个:活着。

那些按部就班的生活,他是没有能力去做的,即使有能力做,也不是他一开始想要的生活。“我一开始想的就是,要么有一个很大的实现,要么就是舒服地活着,舒服地活着对我比较重要,因为我小时候没有舒服地活着。继母家庭,十几岁就在掌控下生活,像现在这样,不受掌控,不对人点头哈腰,已经很好了。这种性格,是环境决定的。”

至于说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他已经学会让自己不那么去期待,“只是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希望悬在那就行了”。“像以前,我总在脑子里排演诺贝尔获奖词,都自信到那个份上。现在不是了。现在是,它来,我能接得住;不来也没事。”

现代快报+记者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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