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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持刀捅人的朋友逃离、藏匿,两男子被判刑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兄弟有困难要不要帮忙?答案是“要”,但前提是要分是非,盲目重情义而枉顾法律,可就害人害己了。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两名男子明知朋友犯了罪,但为了所谓的兄弟意气竟然帮助其逃跑,并为其提供藏身之所,两人最终因犯了窝藏罪被判了刑。

2020年11月9日凌晨,周某(另案处理,目前已被判刑)与他人发生冲突,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他人捅伤。作为朋友的孙某、李某,在明知周某伤人的情况下,仍开着车将他带离现场,并藏匿于一间出租屋里。在逃离途中,孙某、李某还将凶器丢弃。

后来,孙某、李某越想越后怕,便回到周某藏匿的出租屋里,劝说他投案自首。孙某、李某驾车陪同周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第二天,他们配合警方将丢弃的刀具打捞出来。

近日,孙某、李某在高淳区人民法院受审。法院认为,此二人明知周某犯了罪,仍提供车辆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鉴于二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立功等情节,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近日,高淳法院分别判处孙某、李某拘役3个月和4个月。

法官提醒,真正的朋友,应该是及时指出对方的错误并帮助改正,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包庇。在他人犯罪之后,作为朋友,更要明辨是非,劝导其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否则不但害了朋友,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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