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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将至,营销电话、短信来个不停?你的这些权利可能被侵犯了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子秋 杜雪迎)“双十一”将至,各种电商平台和品牌的营销、预热活动纷纷开启。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除了用短信发送优惠广告外,商家的营销手段再升级,开始了电话营销。今年,你的短信收件箱和来电记录被“双十一”营销挤爆了吗?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规范电商平台“双十一”短信营销行为行政指导会,要求规范电商的短信营销行为。10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律师表示,过度营销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安宁权、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此外,南京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应理性消费,谨防电话、短信等商家促销存在的风险隐患。

网友吐槽内卷的“双十一”:短信还没停,电话又来了

十月底开始,不少“品牌福利官”的电话就开始提醒消费者,“双十一”要来了。这些电话一般是由品牌的机器人客服打来,消费者接通后就会听到电话那头开始介绍品牌的各种福利。当记者线上咨询某品牌客服,此前的营销电话是否是品牌拨打时,客服回复称:的确是店里的活动,品牌商家会根据会员等级和相关信息拨打电话,告知相关的优惠信息。



△某品牌客服回应称会根据会员等级和会员注册信息拨打电话,通知优惠信息

南京的罗女士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她告诉记者,她平时爱网购,也是不少品牌的旗舰店会员,往年最多就是手机收到不少营销短信,手机提示音“叮叮”不停,今年除了短信轰炸,罗女士还接到了好几个营销电话。“这些来电显示的号码还都不是座机号码,因为怕错过外卖、快递和其他重要电话,所以都不能直接拒接,确实挺让人困扰的。”

除了罗女士,还有很多消费者受到了推销电话和短信的“骚扰”。95后小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最近一段时间自己收到了好多商家的营销短信,还有商家打电话过来推销。“最近开始,垃圾营销短信多了起来,有的还附有网站链接。”小秦说,这些发来推销短信的商家很多也是平常网购时会经常浏览的店家,有一些应该是自己平时网购时“手滑”不小心订阅了店家推送信息造成的。



△“双十一”前的收件箱,全是各类品牌的营销短信

记者从网信部的官方公众号上了解到,近年来“双十一”促销期间的营销类垃圾短信投诉呈现集中爆发现象,电商平台的相关投诉占比高达九成。对于层出不穷的营销信息,网友们有不少调侃和吐槽。“今天收到的促销短信保守估计上百条”“对于社恐来说,打电话还不如给我发短信”“双十一也‘内卷’了吗,今天被短信轰炸的同时竟然还接到了电话”……



△网友对于“双十一”营销电话的吐槽

唐女士经营了一家网店,她告诉记者,一般群发的营销短信和电话都是需要付费发送的,“这个费用也不低,所以我们这种规模不大的个人店铺一般还不太舍得花钱去发短信、打电话,一般都是比较大的品牌旗舰店会花钱去发营销短信和电话。”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收到的短信和电话一般都是一些大牌的美妆、护肤等店家发送的。

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多项权利,工信部明确不得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记者了解到,10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会议要求,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消息发布后,就获得了不少网友的转发点赞,还有网友留言,希望可以再整治一下营销电话的问题。



△工信部表示,将对营销短信进行整顿

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吕金艳告诉记者,商家对曾有过消费记录或加入会员的消费者发送短信、拨打电话进行促销的行为,如果超出合理范围,就属于过度促销,有可能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法侵扰、侵害的权利。”吕金艳说,“商家的广告和推销应该要保证合理的尺度,过度的推销行为如果影响到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安宁权。”

此外,吕金艳称,商家如果根据消费者之前的消费信息和注册会员信息,多次发送信息或拨打电话,就可能构成滥用消费者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隐私。

“商家的营销短信中常常还会包含链接,还有来电显示不准确的营销电话,这些也有可能会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趁着消费者面对海量的信息难以辨别真伪,进行通讯网络诈骗。大家还是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吕金艳提醒。

南京消协提醒:谨防电话、短信等商家促销存在风险隐患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曹炜表示,“双十一”期间,各大平台及商家会推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凡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让消费者参与的促销活动,原则上不建议消费者参与。“除非消费者可以很确认没有问题,不然不建议参与这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因为这种方式的促销往往存在诈骗、虚假宣传、不良经营等风险问题。”

曹炜建议,消费者应理性消费,选择正规商家。“双十一”期间,消费者应先行了解退换货政策、售后维护渠道等,并且妥善保管购物凭证,留存促销承诺、直播页面、聊天记录、购买记录等截图,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发生消费争议,建议消费者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或市消保委、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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