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吴琳 记者 曹德伟)8月22日,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表示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改善货运车辆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2年8月28日起,在镇江全市范围内取消车型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的通行限制,允许全时段在镇江全市范围内(五凤口高架、丁卯高架、观音山隧道除外)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对于此放开通行政策,镇江公安交警部门对政策适用的车辆类型及证照办理做了详细的政策解读。此政策适用于轻型多用途货车,此类车型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微、轻型载货汽车;设计和结构上可用于运送人和货物,核定乘坐人数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人);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 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对符合条件但车辆类型登记为非多用途货车的,可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手续。车辆类型变更流程如下,首先车辆参数要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要求,即在同时具备上文提到的全部车型特征的前提下,携带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车主带好身份证,单位车辆带好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类型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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