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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全市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常文金 记者 曹德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在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5月13日上午,镇江市中院与市教育局加强协作配合,成立全市法院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助力全市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玉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科文为“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并为家庭教育指导师颁发证书。



陈玉指出,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针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犯罪行为的案件中,发现存在未成年人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当履行职责等情形,家庭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该“家庭教育指导站”引入有专业资质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组建工作团队,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未成年人监护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指导服务,形成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良好氛围。


“对于家庭教育有问题的家庭,中院提供的指导站平台让家庭教育更有力量,是学校推进家庭教育的有益补充,我们会对于怠于行使家庭教育或行使家庭教育不当的家庭进行有针对性地干预,帮助家庭分析原因并给予对策。”家庭教育指导师陈静说。



镇江中院刑一庭(少年庭)庭长孙海燕介绍,在办理涉未成年案件时,根据案件需要,法院会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家庭教育。“目前我们聘请的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领域可以实现小学、初中、高中家庭教育的全覆盖。”


《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镇江法院已发送多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其中首例“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系向一对离婚夫妻发送,针对二人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法院责令二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放下婚姻中的恩怨、共同实施家庭教育,最大限度降低父母离异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


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今后,镇江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与市教育局等部门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建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保护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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