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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处:高效处理群众诉求,便民服务“不打折扣”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亦岚 记者 曹德伟)“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过来查看啦,这里不太好找呢。”5号下午,镇江市民周先生在杨家门75号的一处集体宿舍楼前迎来了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处业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他告诉工作人员:“楼里有一家人搬走了,准备申请减少这一户的垃圾处理费,自来水公司说需要你们这边上门查勘核实,所以我就赶紧打电话给你们了。”在确认有住户搬离并且无水费产生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登记,并立即与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帮助周先生完成减费申请,“你们效率真高,办好了我也可以放心的去上班了!”周先生高兴地说。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对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所实行的收费制度,用于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是促进环境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镇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按户计收,每户每月五元,由供水单位在其缴纳水费时代收。”据征收处业务负责人介绍,随着住房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现在基本实现“一户一水表”,所以缴费信息比较清晰,但是市区仍然还有不少集体户共用一个水表的情况,比如之前提到的周先生家,除此之外还有原本共用一个水表,后来单独立户安装水表的情况,以及常年空房无人居住等等,这些情况下就需要业务人员上门查勘,把每一户的情况梳理清楚,既不让老百姓多产生费用,也保证了费用应收尽收。



为了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位于万古一人路17号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处业务窗口,设立了“帮困先锋”党员示范岗,坚持高效高质解决群众诉求,除了日常办理减免业务以外,常年对空房、改直供水、并户以及集体户进行现场查勘,开通预约热线0511——85032261为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减免服务,便民服务“不打折扣”。截至4月底,今年征收处已办理减免174户,上门查勘8户次,接待群众来访34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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