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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 编辑:周冬梅
- 时间:2025-04-20 15:15:34
近日,一名旅客在深圳北站强行阻挡列车车门关闭,因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行为,被深圳铁路警方行政拘留。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4月18日13时许,一趟列车在深圳北站准备发出。正当列车车门缓缓关闭时,车内一名女子因同行人还未上车,竟强行用身体阻挡车门,阻止列车关门发车。
女子的行为不仅给自身安全带来风险,也让全车人都在等待,甚至可能扰乱整个路网的运行秩序,处以行政拘留没毛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行为,可处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者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罚款。情节更严重者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但很多网友觉得处罚力度还不够,应当将女子纳入铁路黑名单,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乘坐列车。理由是,女子的行为影响铁路列车正常运行秩序及安全运行,性质相当严重,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这种行为不严惩,以后其他人都来效仿,岂不是乱套了?
的确,比起警方的处罚结果,女子的所作所为带给公众的视觉震撼要大得多。依法从严处罚,才能以儆效尤,起到震慑作用。
近年来,高铁列车上出现了一些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利益的奇葩事例。一方面是当事人公共意识淡薄,自我意识强烈,在公共场合缺乏边界感和规则观念;另一方面是违法违规成本太低,所受的惩罚和公众的预期有较大落差,起不到惩戒的效果。
每一起案例看似偶然的背后,本质上是当事人公共意识缺失和对法律规则缺乏敬畏。置身公开场合,尽可能不影响别人,不损害他人利益,是基本原则。因此涉及公共领域的每一起案例,都是一次“普法”的机会。相关部门严惩的同时,更要做好宣传普法工作,让当事人“长记性”,也让网友引以为戒。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