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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子女首次在中国起诉日本政府,现代快报独家对话诉讼团


4月8日至10日,中国18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的子女及其他亲属陆续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日本政府,这是中国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群体对日申诉32年来,首次在中国法院起诉日本政府。

此次提起诉讼的18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均已去世,她们分别是赵润梅、刘面换、张先兔、王改何、杨喜荷、侯巧良、万爱花、陈林桃、侯冬娥、高银娥、杨时珍、周喜香、尹玉林、南二朴、赵存妮、张改香、郭喜翠、李秀梅。

 △ 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诉讼团团长张双兵:我就是要替她们讨一个公道

张双兵是山西盂县西潘乡羊泉村人,退休前是一名农村小学教师,他被更多人称为“中国慰安妇民间调查第一人”。

1982年,张双兵偶遇曾两次被日本兵抓去做“慰安妇”的侯冬娥,发现老人生活艰苦不堪,还被村里人指指点点。后来在报纸上读到“慰安妇”向日本政府索要赔偿的报道,张双兵决定帮助“侯冬娥们”讨还公道,从此开始了走访“慰安妇”、收集整理资料并对日本政府提出控诉的过程。

从1982年踏上这条道路开始,这一坚持就是42年,这些年来他一共寻访了上千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其中139人勇敢地站出来向日本政府索赔。如今,这些老人都不在了。

 此前张双兵参与在日本法院的诉讼


张双兵告诉现代快报记者,1992年开始,他多次带领老人们去日本打官司维权。到2007年,15年的官司,九审九判,日本政府没有对这些受害老人说一个字的道歉,没有给一分钱的安慰和补偿,让老人们很气愤,张双兵也充满愤恨。

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承认历史事实,但不予赔偿。理由一,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二,日本法律规定个人不能起诉政府。

时隔多年,张双兵再次替老人们起诉日本政府。作为中国“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团团长,他带领由贾方义和郭乘希领衔的律师组成十多人的团队,于4月8日至10日陆续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日本政府。

这是首次在中国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张双兵表示,这么做的原因是受到了韩国相关案件的启发。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2021年就韩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对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赔诉讼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日本政府向原告每人赔偿1亿韩元。

张双兵说:“在韩国志愿者开始帮助韩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起诉前,我就和他们有过多次交流,韩国的判决结果让我有了在中国起诉日本政府的想法。”他从2023年开始前期筹备工作。

这可能是张双兵为中国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做的最后一件事了。2020年11月,68岁的张双兵确诊身患肺癌,至今仍然每天要服用治疗的靶向药。

“讨回公道”是他在采访中多次提到的,他说:“我做这件事没有任何目的,就是要为她们讨一个公道。现在这些老人都不在了,她们生前有这个愿望,我要尽我所能去帮助她们。”

 抗战受害女性对日索赔诉讼纪念馆


“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后人:为了那句奶奶没有等到的道歉

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侯冬娥的孙女李双俏,是此次递交诉状的18人之一。

侯冬娥是张双兵接触的第一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从1982年初次见面起,张双兵时常有空就去帮助侯冬娥,尽管一提到过去,老人就保持沉默。

1992年,国内学者呼吁寻找中国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张双兵为之一震。他跑了十几趟侯冬娥家,老人终于在大哭一场后开口了。当年,她两次被侵华日军抓走蹂躏,逃回来发现女儿饿死了,丈夫也带着儿子走了。

张双兵将侯冬娥的悲惨经历整理成申诉材料,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转交日本政府,这是中国大陆第一位站出来控诉日本政府的“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可惜的是,1994年侯冬娥去世,没有赶上1995年赴日出席庭审。

那句没有等来的道歉,无疑是她最大的遗憾。她在临终前跟孙女李双俏说:“我身体不行了,等不到日本人道歉的那一天了,现在全靠你们下一辈了,日本人犯下的滔天罪行,你们要替我讨回公道!”

如今,李双俏已经59岁,她心中始终记得奶奶受的那些苦,“去年,张双兵联系我,我立马答应起诉,我们心里这口气一直憋在心里,没有地方诉说。”

 中国“慰安妇”历史博物馆


代理律师:平民在战争中受到伤害的索赔,不受时效和国家豁免权限制

“我的心头有一种痛,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本身已经定义为侵略战争,定义为战争犯罪,东条英机早已在东京审判中被判处死刑,但是在战争中受到侵犯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们,却始终没有得到法律公正的判决。”去年,张双兵找到律师贾方义,将韩国依据国内法判决日本对受害妇女“慰安妇”进行赔偿的判决书发给了他,希望他能帮助中国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进行诉讼,贾方义和他团队的郭乘希等维权律师研究商讨,决定帮助和支持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依照国内法诉讼索赔,力争促成日本政府忏悔和道歉。

贾方义研究了东京高等法院对于16名山西籍受害妇女的侵权索赔诉讼作出的判决,该判决书中引用了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该条款声明放弃的仅限于国家作为法人的战争损害赔偿请求权,并不包含平民妇女个人独立人权受到侵害后,个人所拥有的独立的民事赔偿请求权,日本的判决歪曲解释了1972年的声明。”贾方义指出,“慰安妇”的赔偿是人权赔偿,日本军队在侵华战争中对平民受害妇女实施了绑架、拘禁、强奸、殴打、虐待、摧残、伤害、疾病传播等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侵犯了受害妇女的生命、健康、人权和尊严。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道歉和赔偿要求,属于战争中受害平民个人权利的维护,这与国家索赔是两个不同的国际、国内法律体系。平民在战争中受到伤害,从国际法和有关国际公约方面来讲,是不受时效和国家豁免权的限制的。

也有人问贾方义“你认为韩国的判决书是象征性的吗”,贾方义回答:“绝不是!它是一个国家司法主权的表达,韩国法院作出合法判决后,韩国受害妇女及其子女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韩国法院要求韩国政府公开日本在韩国的资产名录,以供韩国法院强制执行。这对中国受害者来说,具有借鉴意义。”

当然,经济赔偿不足以抚平历史的伤痛,老人们苦苦等待的是侵略者真诚的道歉。贾方义认为,“如果日本政府不肯道歉、赔偿,那我们在判决、强制执行、执行中的谈判、和解时,我们要求的条件也许会更容易促成他们真诚的忏悔和道歉。”

专家:在国内首次起诉日本政府,意义非凡

“这次起诉意义非凡。”4月19日,上海师范大学教授、中国 "慰安妇" 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苏智良用简短有力的几个字表明了他对此事的看法。

苏智良在第一时间关注到了这一信息,他认为这18位“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的后人,能够主动递交起诉状,是对他们母亲或者祖辈的遗愿继承,“早在1992年,中国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出申诉,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者公开道歉并赔偿。1995年至2007年,日本法院经过几十次开庭最终判决:承认历史事实,不对受害者公开道歉,不予经济赔偿。实际上这是败诉了,所以我们现在要继续追究日本政府的责任。”

中国的战争受害者,包括“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等一直没有得到日本政府的公开赔礼道歉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这是为什么?苏智良表示,日本政府的依据是中国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他说:“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民包括战争受害者放弃战争赔偿,作为战争受害者要求赔偿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此外,他认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国际法上的战争罪、反人道罪无诉讼时效限制,是一定可以追溯的。

苏智良说:“此次举动也给我们一个启发,不仅仅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我希望全国的法院都能重视,目前战争遗留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侵华日军细菌战受害者、强制劳工受害者,东北遗留的毒气弹产生的危害等,这些都应该追究。”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梦云 张然/文 钱念秋/摄

(部分图片由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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