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51 号通告
7 月 26 日 0 时至 24 时,苏州无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1 例。系在高速公路上的货车司机,途经高速公路苏州段时接到外省市协查通知,就地在服务区被管控,经检测被发现。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 1
系途经高速公路苏州段时接到外省市协查的货车司机,为外省市某企业人员,就地在服务区管控检测中发现。
以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情况稳定。
凡接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次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信息)的来(返)苏州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 "12345" 或 "110" 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接触人员。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 " 场所码 " 扫码入场。
请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提前通过 " 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 " 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报备,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各项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牢记防疫 " 三件套 "、防护 " 六还要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 14 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7 月 27 日
来源:苏州发布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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