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对前女友的现男友不满,男子手持钢管对其进行殴打。为了制止男子的行为,女子的儿子将其打伤。“我打伤人被判刑了,他也把我打伤,凭啥不赔钱?”男子满腹委屈提起了侵权之诉。7月18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伤害案件中侵害人起诉防卫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据了解,王华是小李母亲的前任男友,分手后对其现男友刘伟心生不满。某日晚,王华来到小李家中,用铁管殴打刘伟。小李和母亲发现后制止,并想从王华手中夺下铁管,但没有成功。情急之下,小李用拳头击打王华头部,三人发生揪扭。后来,小李母子俩将王华约束住,在此过程中,王华一直手持铁管。
经报警处理后,如东县公安局分别就王华故意伤害案、被伤害案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小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撤销了该案。王华因故意伤害刘伟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小李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王华将他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10万余元。
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定,本起事件中小李的行为系正当防卫。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华系因发泄不满持铁管殴打刘伟,且不顾他人阻拦继续实施殴打行为并进行反抗,直至被约束仍手持铁管,其导致的危险状态尚在持续中。
为阻止王华继续实施暴力行为,保护刘伟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小李采取的拳击、揪扭、拖拽等行为,是针对王华实际存在、正在进行的对刘伟的不法侵害,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同时,在王华让小李停手,小李即停手,也无证据证明在小李停手后再对其采取进一步伤害行动,小李的防卫行为应属适度。
综上,因小李对王华实施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小李无需对王华的受伤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正当防卫制度设立的法律价值在于赋予公民在本人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进行防卫的权利,是对防卫人行为自由的肯定,对保护个人、集体、国家的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正当防卫作为民事侵权中的免责事由予以明确规定。今年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正当防卫的构成及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及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要结合防卫时的具体情形加以认定,而不能以事后的冷静理性取代事发时的紧迫情境,不能对防卫人苛以过分严格的要求,以实现正当防卫制度设定的价值初衷,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引导人们正确的价值取向。(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林涓 卞子妍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
(编辑 张爱红)
- 江苏
- 2022-07-18 19:09:48
- 江苏
- 2022-07-18 19:06:31
- 江苏
- 2022-07-18 19:04:35
- 江苏
- 2022-07-18 19: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