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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杜绝提前和“掐尖”招生!盐城发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尚伟 记者 王菲)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下同)实际情况,日前,《2022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盐城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针对招生工作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实行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盐城市区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今年,盐城市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的新生是2016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大班毕业,但尚未达到小学入学年龄的儿童,可回原幼儿园继续就读。已满6周岁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按施教区入学的条件是什么?对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的,认定为相应施教区内生源。对三者不完全相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施教区内生源是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招收的新生。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今年7月31日。


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条件是什么?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市区范围招生。市区民办小学招生,其报名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或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其报名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市区小学学籍或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民办学校如何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怎么办?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有所属施教区的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无所属施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学校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各相关学校不得拒收。


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公布


为了充分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施意见》强调,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非市区户口和来盐创业就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居住区域的居住证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初中入学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于7月27日—7月31日向居住地所在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管辖范围统筹安排。外来投资商子女需要来盐随读的,由投资项目落户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及条件负责协调落实。


全面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盐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市区各公办小学对施教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应动员家长送其到县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残疾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确定就读方式并予以落实。


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征收(拆迁)户子女等入学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和“盐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市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施教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拆迁)户就征收和拆迁时间、安置住址、安置对象等进行核查确认,并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据悉,今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是:7月22日—7月26日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7月27日—7月31日线下现场报名、线上报名验证;8月3日—8月8日学校核查确认、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8月上旬民办学校电脑派位(依据报名情况定);8月15日前各小学、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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