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实习生 龙秋利 记者 熊平平)据江苏省财政厅 7 月 13 日消息,为规范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更好推动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江苏省财政厅近日修订了《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此次修订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分工、支持范围与方式、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等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优化支持范围,将军粮供应网点建设、维修、改造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扩大专项资金支持覆盖面。
二是提高补助基数,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基数由原来的 700 万元 / 万吨调整为平房仓 900 万元 / 万吨、浅圆仓 1100 万元 / 万吨、立筒仓 1300 万元 / 万吨,并建立补助基数与建筑市场成本变化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提高补助比例,对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和补助基数给予补助。其中:苏北地区不超过总投资的 50%、苏中地区不超过总投资的 40%、苏南地区不超过总投资的 30%、省属企业不超过总投资的 80%,对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定的整市推进示范建设项目适当提高补助比例。
本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将更加有效调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仓储设施建设积极性,对提高粮食收储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存储安全,推动江苏省粮食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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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4 12: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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