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江苏 > 正文
盲目救助要不得!民警送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幼崽重回巢穴

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日前,江苏张家港一热心小哥在从乡下返回镇上的途中,在田间意外发现了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秧鸡的幼崽,随即送往派出所。尽管救助保护动物初衷是好的,但林业部门表示,这种随意救助的方式并不可取。



7月4日10时许,市民刘先生携带3只浑身黢黑的幼鸟赶至张家港市公安局东莱派出所求助,希望派出所能帮忙联系林业部门妥善处理3只幼鸟。经了解,刘先生当天去交通村工作,在忙完工作返回的途中,老远就看见路边水稻田旁的沟渠内有三个小黑点在四处游荡,走近后发现是三只从未见过的幼鸟。



只见这些幼鸟浑身黢黑,脚趾极长,一看就不是普通鸟类,于是,刘先生便暂时退到远处树荫下,一边观察附近有没有成鸟,一边通过手机查询幼鸟的身份,最后初步判断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秧鸡雏鸡。

在等待许久未发现成鸟的身影后,由于担心炎炎夏日将幼崽晒死,刘先生决定将它们送往派出所,之后便顶着35℃的高温,骑车前往了5公里外的东莱派出所。

经民警与林业部门联系,确定刘先生送来的“3颗煤球”,确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秧鸡雏鸡。在林业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表示这些雏鸡已经有自力更生的能力。

原来,白腹秧鸡喜欢在水源周边的草丛内筑巢,应该在刘先生发现它们的地方有巢穴,建议民警前往寻找巢穴并放生。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随后,民警和刘先生一起返回发现地,经过一番寻找后,在水田中央电塔下发现疑似的巢穴。之后,民警在此处放生了3只雏鸡。雏鸡一到水田间就像回家了一样,一边嬉戏一边捕食昆虫,见此,民警与刘先生也就放心离开了。

警方提示:市民在野外发现野生动物幼崽时,切勿盲目进行救助,应在确认其没有生存能力或受伤的情况下再予以救助。

(编辑  苏湘洋)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