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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半夜登门骚扰,舅舅“回敬”举报酒驾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倪翠晶 记者 严君臣)老话说“姑舅亲,辈辈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舅甥之间相亲相爱、礼尚往来本是常态,但男子郭某与舅舅黄某的这次往来却格外“与众不同”。郭某凌晨三点去舅舅家制造噪音,舅舅当场向民警举报外甥酒驾。7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经江苏如皋法院审理,郭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2021年7月的一天,凌晨3时许,万籁俱寂,黄老汉一家睡得正沉,却突然被门前一阵汽车音响声、鸣笛声吵醒。黄老汉起床查看,发现扰人清梦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外孙郭某。黄老汉询问郭某半夜上门的缘由,郭某声称是来看望黄老汉一家。郭某的回答让黄老汉十分无奈,他表示时间太晚不接待,便进屋继续睡觉。没想到,郭某并未离开,反而继续以开音响、狂按喇叭、下车踢黄老汉家大门等方式不断制造噪音。黄老汉不堪其扰,只好喊儿子黄某、也就是郭某的舅舅来应对。

黄某与郭某因家庭矛盾,不睦已久。此时见外甥半夜上门哄闹,黄某十分恼火,当即报警并开门与郭某对峙。过程中,黄某发现郭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斥责郭某酒后驾车,但郭某不以为然,继续胡搅蛮缠。民警到场后,黄某向民警举报郭某酒后驾车,经检测,郭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08.5mg/100ml血液。

近日,如皋法院对郭某危险驾驶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查,案发当晚,郭某先后与朋友外出聚餐、吃宵夜,期间郭某均饮酒。散场后,郭某乘坐朋友的车回家,途中突然想起自己和黄某的矛盾,心生愤懑,便让朋友陪其一起去黄某家,并主动要求驾车。朋友考虑郭某喝了酒,拒绝其驾车的要求,但郭某不依不饶,甚至打了朋友一巴掌。朋友迫于无奈,只好答应。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依法对郭某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具有抗拒检查、与他人发生纠纷等情节的,酌情从重处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如果造成1人重伤以上后果,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视危害后果最高可判处死刑。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员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勿酒后驾车,以免害人害己。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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