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6月24日,江苏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大宗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走私毒品犯罪案件,制造毒品犯罪案件,贩卖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犯罪案件,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犯罪案件等。
依法严厉打击大宗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毒贩被执行死刑
被告人张某某为贩卖毒品,向娄某某(已另案判刑)购买毒品。自2016年8月起,张某某联系娄某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在确定交易数量、时间、地点后,由被告人汪某某使用网上账户或通过银行网点将购毒款汇至娄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娄某某安排他人将甲基苯丙胺运至无锡江阴市及淮安涟水县、洪泽区等地,张某某接取并运回盐城响水县、滨海县进行销售。张某某共计向娄某某购买甲基苯丙胺19公斤,此外还曾向单某某(已另案判刑)购买甲基苯丙胺97克。2017年6月15日,张某某、汪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张某某、汪某某驾驶的轿车内以及张某某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共计36.24克。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汪某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汪某某提出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某某的死缓判决。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张某某的死刑,张某某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严惩从境外走私毒品犯罪,男子被判死缓
2020年10月,王某某经人介绍,通过网络向缅甸的“阿忠”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王某某自“阿忠”处得知其所购毒品藏于货车中,经其他省份入境运输至江苏省无锡市,便于10月25日至无锡市锡山区某停车场,并于当晚入住无锡市锡山区一酒店。次日6时左右,王某某从停车场内涉案货车中取出藏匿的两个黑色包裹后被当场抓获。经现场检查,黑色包裹内有白色晶体状物1袋、红色颗粒状物20袋。经检测,白色晶体状物净重496.73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57.1%;红色颗粒状物净重390.5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16.4%至17.3%不等。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王某某自愿撤回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王某某撤回上诉,并于2022年2月24日裁定核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某的死缓判决,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制造新型毒品,男子被判刑十五年
2019年11月,被告人潘某某为生产麻黄碱,在徐州沛县租用民房,购买设备和化学原料。在生产过程中,因中间产物甲卡西酮没有结晶而未能制造出麻黄碱。2020年6月12日,公安机关发现潘某某在其租用的民房内制造毒品,查获固态甲卡西酮4.54g、含有甲卡西酮的液体4880余克以及大量化学材料和设备。据了解,甲卡西酮又称丧尸药,是苯丙胺的一种类似物,具有兴奋迷幻效果。研究表明,过量吸食该物质,易造成不可逆的永久脑部损伤或死亡。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潘某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潘某某提出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2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是一起制造新型毒品甲卡西酮的案件,被告人虽未制造出麻黄碱,但已制造出甲卡西酮成品和大量半成品,构成制造毒品罪。法院考虑被告人制造毒品的数量、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体现了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严惩。
依法严惩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犯罪
2021年7月,被告人常某某单独或者伙同林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当面交易、他人代为跑腿送货、网约车代为送达等方式,先后28次将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或烟油出售给唐某某等多人,其中还包括未成年人。同月14日,公安机关将常某某抓获,并从其住处查获4瓶尚未出售的上头电子烟油,均检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吸食合成大麻素能产生比天然大麻更为强烈的快感,这导致合成大麻素迅速蔓延。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香草烟”等。2021年7月1日起,我国对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整类列管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常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常某某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近年来,“上头电子烟”已成为合成大麻素的主要载体并在毒品市场流行,该类毒品以电子烟作伪装,对于青少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和迷惑性,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联络交易,利用网约车代送等新方式交付毒品,毒品散播速度快、区域广,极易在青少年群体内传播滥用。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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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4 1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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