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6月24日,江苏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势特点及全省法院开展禁毒工作的主要举措,并发布《江苏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7—2021)》。
毒品案件连续四年呈下降态势,毒品类型“三代并存”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江苏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数量经历了从急剧上升到稳步下降的过程,案件数量从2012年的4333件上升至2015年的7702件,此后持续回落。2021年,全省法院新收毒品案件1393件,审结1538件,同比分别下降45.33%和40.23%,较2015年峰值时分别下降81.91%和79.47%。自2018年起,已连续四年呈下降态势,表明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江苏省毒品犯罪高发蔓延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从全省涉案毒品类型看,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占比逐渐降低,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是毒品的主流,但随着国家打击管控力度持续加大,一些吸贩毒人员试图寻找新型毒品作为替代品。当前,全省毒品犯罪所涉毒品呈现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特别是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伪装性、迷惑性强,有的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奶茶等形态出现,识别和查处难度大,并逐渐向青少年蔓延,社会危害性日益显现。同时,新型毒品犯罪具有一定地域性特征,在宿迁等苏北地区相对较少,而在苏州等部分苏南地区已逐步成为重要的毒品类型。
随着打击管控力度加大,毒品犯罪分子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除利用传统的体内藏毒、人货分离等手段逃避打击外,越来越多地利用信息网络和物流寄递实施毒品犯罪,“互联网+物流”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在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沟通联系方便、网上支付及快递邮寄快捷等特点,运用网络通联工具洽谈交易,通过线上支付平台支付毒资,通过快递邮寄交付毒品,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加大了犯罪查处难度。
另外,农村地区毒品问题需要高度警惕。近年来,全省法院办理了一批发生在农村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毒品向农村地区渗透蔓延的态势。有的案件中,被告人以农村的居所为窝点,从外地购得毒品后大肆贩卖,造成毒品在农村地区扩散;有的案件中,被告人租用农村民房,非法生产制毒物品后对外销售。此外,近几年全省法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呈上升态势,在毒品案件中的占比逐年升高,2021年达17%,仅次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
严惩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18%
十八大以来,江苏省毒品案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18%,远高于全部刑事案件平均水平。针对新型毒品犯罪增长、严重危害青少年问题,全省法院加大打击惩治力度,依法从重惩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或者向未成年人贩卖新型毒品犯罪。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充分利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有效摧毁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基础。南通中院审结朱某某贩卖毒品没收违法所得案,依法没收因病死亡的朱某某违法所得19万余元,不让毒品犯罪分子因其犯罪行为而获益。在坚持整体从严、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全省法院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未成年人或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如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实现刑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全省法院切实把好毒品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质量稳步上升,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持续下降,毒品死刑案件审理质量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全省法院还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织密织牢禁毒防控体系。深入排查毒品犯罪暴露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通过司法建议、情况反映等方式向有关部门通报,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南京、苏州、镇江、泰州等地法院针对毒品犯罪向校园蔓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大幅增多、利用网约车运送交付毒品、吸毒人员“借刑避戒”等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发送了一批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针对合成大麻素类电子烟头危害青少年问题,向烟草、物流等企业发送司法建议和风险提示函,牵头与检察、公安、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会签《关于保护青少年免受“上头电子烟”侵害协作协议》,凝聚合力斩断以电子烟为载体的合成大麻素新型毒品传播链。
(编辑 陈海静)
- 江苏
- 2022-06-24 16:39:33
- 江苏
- 2022-06-24 16:38:28
- 江苏
- 2022-06-24 16:36:47
- 江苏
- 2022-06-24 16: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