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疫情形势总体趋于平稳,为进一步优化来(返)宁人员健康服务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防控,保障市民安全有序生活,现就相关地区来(返)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提醒如下:
一、对 14 日内有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或 14 日内有其他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实行 "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 天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第 2、7 天各进行 1 次上门核酸采样。居家健康监测的条件为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与家人接触,原则上不外出,在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二、对 14 日内有上海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 "7 天跟踪健康监测 "。跟踪健康监测期间,在第 1、2、3、7 天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并在追踪到的当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在跟踪健康监测期间,应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三、上海市来(返)宁人员,须提前 2 天通过 " 来宁返宁人员网上报备系统 " 等途径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并建议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宁,抵达后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除上海市以外,14 日内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前通过 " 来宁返宁人员网上报备系统 " 主动登记个人疫情防控信息,积极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可自愿登记。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提供防疫咨询等相关服务。
来(返)宁相关政策可通过 " 国务院客户端 " 微信小程序查询,也可向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由于疫情动态变化,具体以所在社区执行为准。
五、来(返)宁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对因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瞒报、谎报行程轨迹等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 来宁返宁人员网上报备系统 " 填报途径
方式 1: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 " 来宁返宁报备 " 信息登记;
方式 2:抵宁后可扫描街面的标准地址二维码,点击 " 防疫信息采集 " 模块进行登记;
方式 3:可通过 " 我的南京 "APP 或支付宝 " 我的南京 "、微信 " 南京的我 " 小程序中的 " 来宁返宁信息申报 " 专题进行登记。
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可查询
各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南京市:025-12320
玄武区:025-83682072
秦淮区:025-87753722
建邺区:025-87778911
鼓楼区:025-83401049
雨花台区:025-52873890
栖霞区:025-85570386
江宁区:025-69640762
浦口区:025-58852736
六合区:025-57122120
溧水区:025-57202591
高淳区:025-57311235
江北新区:025-58050032
来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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