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云法轩 记者 张晓培)6月16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老诈骗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200余万元发还相关集资参与人。
2000年,被告人王某开始从事保健品销售行业,积累了较多老年客户。2011年前后,王某以投资生态园及养老院的名义吸收资金,组织老年人“实地”参观,描绘广阔前景,许以18%至24%不等的高息并允诺将来可在生态园及养老院养老、度假,诱骗老年人不断注入大量资金投资其“养老项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00余万元,100余名老年人受害。至2021年案发,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2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被告人王某具有的犯罪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余万元继续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其退赔,发还各集资参与人。
法官提醒,老年人往往容易为骗子的“热情体贴”所感动、轻信“养老产品”的神奇疗效、沉浸于“投资养老”的美好期待,成为诈骗分子的“下手对象”。老年朋友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不断提升反诈防骗意识和能力。
(通讯员供图 编辑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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