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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丨“副院长公款进修”,仍有疑问需回应



重庆市奉节县纪委日前对“奉节县中医院副院长刘某某用单位公款报名西班牙一私立学校进修医疗健康管理硕士”一事作出处理,予以当事人刘某某书面诫勉,并作出书面检讨处理。奉节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已进行整改,由个人将所涉公款全额退款。(据15日澎湃新闻)

知情人士今年3月称,奉节县中医院花费5.6万元给该院副院长刘某某报名西班牙武康大学,进修医疗健康管理硕士。这笔钱是由奉节县中医院转款5.6万元给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据悉,西班牙武康大学是一所私立大学。

医院副院长公款进修私立大学,媒体曝光后,费用退了,当事人也处理了,按说事情当就此打住,不过梳理事件细节,网友仍有一些疑问。

首先,有关方面对此事到底是如何定性的。事情曝光后,刘某某曾解释称,主要是医院对政策理解不透所致,其实自己花钱读书就可以了。如果这一说法成立,错在医院对政策理解不透,那么为何要求刘某某书面诫勉和书面检讨?刘某某不是一般员工,而是副院长,属于院领导。将整个事情归咎于院方对政策理解不透,很难让人信服。

其次,作为医院副院长的刘某某,想进修学习提升自己,固然值得肯定。让人不解的是,国内大学一大堆,当事人为何舍近求远选择一家国外的私立学校?难道国内高校都入不了他的“法眼”? 医院是一个对业务要求很高的单位,如果刘某某为了提升业务去学习进修,院方又有相关政策,为其报销学费当属正常。 据该医院有关人士称,对于进修学校的选择上,一般都会选择高于医院的级别,或者是同等条件下,进修单位开展的项目要优于奉节县中医院,但没明确要选择公立或者私立院校。因此,作为二甲医院的奉节县中医院,允许员工进修报销的同时,应当对进修学校提出具体要求,而不是任由员工自己选择。

最后,从新闻披露的信息来看,相关方面对事情的定性,看起来也是云里雾里,对相关人员处理,也有不痛不痒、罚酒三杯之嫌。

员工进修学费由单位报销,并不鲜见,作为一项福利本身并无不妥。不过作为事业单位的医院,对员工进修事宜进行审核时,当慎重。

笔者以为,刘某某用单位公款报名进修,“看点”并非是上了私立大学,而是能否实实在在学到东西,并不是为了一张文凭。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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