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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南通崇川警方查处6家经营单位

现代快报讯(记者 严君臣)5月7日,南通崇川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信号“崇川公安微警务”,发布了6起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防疫措施的典型案例。据了解,5月6日晚,崇川警方一方面组织各辖区派出所加大对各类经营性场所的检查力度,另一方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和区文旅局等部门,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对全区社会面上落实《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的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饭店餐馆、酒吧KTV、网吧足疗店、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295家,发现问题18家(其中涉及饭店餐馆14家,KTV酒吧3家,棋牌室1家),涉及未限流50%的2家,未按规定申领或者扫场所二维码的12家,未按规定查验核酸证明的4家,共依法处罚5家,责令关停1家。



△查处现场 @崇川公安微警务

案例一

5月6日,崇川警方在对三鲜街某某人家餐厅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各类餐饮场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的要求核查堂食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目前该餐厅法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案例二

5月6日,崇川警方在对本市崇川区万象城某福烧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照规定申请并在门口张贴该店的场所二维码,该饭店经营者陈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崇川警方已依法对陈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5月6日,崇川警方对辖区内各经营类场所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本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68号的一家酒吧未按照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及崇川区加强经营性场所疫情防控管理通告,申领并设置场所码,目前该酒吧负责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案例

5月6日,崇川警方对青年西路某某湖KTV检查时,发现存在不扫场所码即让客人进入包厢消费的行为,且未履行疫情防控通告,允许核酸检测结果超过72小时的人员进入包厢,该KTV负责人因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案例

5月6日,崇川警方会同文化部门在对本市崇川区轻纺城某KTV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有6名顾客在内消费,该6名顾客均未按照规定扫描场所码即进入场所消费。崇川区凤凰城KTV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目前,公安机关依法拟对工作人员孙某峰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

5月6日,崇川警方对辖区内行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经查发现江景苑一棋牌室老板未按照规定要求进入人员扫场所码,该棋牌室老板因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各类场所防控,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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