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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监公布一批案例:一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6.7万余件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监管,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原则,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了一批疫情期间制售伪劣医疗器械、哄抬价格的案件,为警示震慑相关违法行为,现将查处的部分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苏州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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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领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白板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自行生产包装,当事人非法生产、销售医用一次性防护服6.7万余件,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

江苏某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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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根据举报,我局对江苏某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3700余件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检验,上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规定的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之行为,我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苏州某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以及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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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根据举报,我局对当事人经营的900件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进行抽样并送检。经检验,上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规定的要求,且在购进时,未严格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以及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之行为,我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及处罚款30万元,并没收涉案防护服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南通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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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我局对南通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的10000件医用一次性防护服进行抽检。经检验,上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规定的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之行为。我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案例五

常熟市琴川街道某蔬菜经营部涉嫌哄抬价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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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4日,根据举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茄子、刀豆、丝瓜等蔬菜的售价,当事人销售上述蔬菜的涨幅在33.33%至233.33%。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我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经营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线索,注意留存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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