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邗公宣 记者 庄剑翔)4 月 24 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发布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吉某强(男,53 岁,邗江区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经查,4 月 20 日下午,吉某强独自驾车从市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扬州城区的家中,不严格履行居家健康监测管理,两次擅自离家外出并与多人接触。22 日凌晨,根据疫情防控协查数据通报,吉某强系新冠阳性确诊病例密接人员,进而造成与吉某强在扬接触的多名人员被采取隔离管控的严重后果。(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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