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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升高,当心“小可爱”们伤人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气温升高,狗狗的"脾气"也比较"暴躁"。而人们穿着清凉,颈部、胳膊、腿脚都露在外面,极易被抓伤、咬伤。狗狗的主人们要注意了,一定要看管好自家"小可爱",别让它们伤了别人。4 月 22 日,江苏警方发布案例,对被咬伤后的急救措施以及文明饲养进行科普。

四只狗围扑,路过司机救下小男孩

最近,黑龙江省牡丹江林口县一名小男孩被 4 只狗袭击扑倒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让人十分揪心。视频显示,在一街道上,四只狗正在追逐一名穿白色上衣的小男孩。突然,一只狗将小男孩扑倒,另外三只狗也围上前,情况十分危急。幸好此时一辆白色私家车驶来,司机见状赶紧停车,迅速将狗驱散,男孩才免受更大的伤害。

不仅如此,遛狗不栓绳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的郭先生开着家门躺在沙发上,恰巧邻居秦女士带着没有拴绳的狗从走廊经过,不料狗突然窜入郭先生家中,将郭先生咬伤。

文明依规饲养有门道,这些方面要注意

饲养宠物可以调节情感,带来愉快、活力和希望,增添生活乐趣。养成文明、科学饲养宠物的好习惯,会让人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江苏警方提醒市民,应该自觉遵守地方养犬管理规定,依规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戴犬牌。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不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犬只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等扰民现象发生。

外出遛犬时,请市民们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只的粪便,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将犬只圈养或链束,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走失。不带犬只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只的健康,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路遇狗该怎么办?这些小 tips 记心间

当狗迎面走来时,正确做法是站住不动、缓慢走开、做运动时放缓脚步,千万不要撒腿跑、尖叫、蹦跳,更不要长时间盯着狗的眼睛。

有一只陌生的狗冲到面前,来不及躲避时,可迅速将大物品(背包、身边的自行车等)摆放在身前作为障碍或把小物件掷向狗的后方转移狗的注意力。

与此同时,这些被狗咬伤后的急救措施,可以学习起来。被狗咬伤后第一时间要用流动干净清水冲洗伤口,将双手洗净轻挤伤口周围的皮肤,用流动清水冲洗血污,再用肥皂在手上打起泡后充分擦洗伤口,如此交替反复冲洗。用碘酒或 75% 的酒精涂擦伤口,局部伤口原则上不缝合、不包扎、不涂软膏、不用粉剂,以利伤口排毒。在被咬伤 24 小时内,立即注射人用狂犬疫苗,越早越好,若无明显不良反应,必须完成全程接种。此外,对于皮肤的穿透性咬伤或抓伤,除应立即接种疫苗外,还要同时注射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延伸阅读】

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

一般而言,宠物狗被驯养越久越"懂规矩",但动物都有野性的一面,一旦宠物伤人,责任该由谁承担呢?

宠物伤人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宠物伤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危险宠物伤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人过错造成宠物伤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被遗弃动物伤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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