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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丨员工“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被开除,荒唐!  



4月21日,河南商丘一网友爆料,自己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被开除,同事评论了一句“我也羡慕”竟也被一起开除。在这家康宁医养中心开除通报中,“两名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一位自称是康宁医养中心负责人回应称“领导刷到朋友圈内容,觉得员工没有集体性和凝聚力,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
 
细数这家公司的这波操作,荒唐又离谱!
 
荒唐之一:“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
 
自称是公司负责人,说出口的话就代表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这种奇葩言论,《劳动法》同意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并且,对于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所欠工资总额的50%-100%予以补偿”。这位负责人口中的“正常现象”,在公众眼里很不正常,在法律眼里很不正常。
 
荒唐之二: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也是罪。
 
打工人最开心的日子就是发工资的日子。自己没有拿到本该到手的工资,自然羡慕别人,用个人账号发朋友圈就是一种情绪的释放。怎么到了公司通报里就成了“罪状”?敢问“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又是什么影响呢?细想一下,“开除”这个神操作让公司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如今又被全网嘲笑,这个影响更恶劣、更丢人吧!
 
荒唐之三:同事评论、点赞被一起开除。
 
朋友圈朋友圈,给朋友评论了一句“我也羡慕”就被开除,这还带连坐的啊?
 
两位医务工作人员,未见专业能力、职业操守等有什么问题,只因“领导刷到朋友圈内容”就被不公正对待,孰是孰非,谁正常谁不正常,显而易见。
 
拖欠工资拖得理直气壮,处罚员工乱挥大棒,这样的公司,谁又敢踏踏实实为其工作呢?
 
最新消息是,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已向涉事公司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4月28日16时前提交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情况,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赔偿,并予以行政处罚。
 
荒唐公司被“捶”,这很“正常”!
 
现代快报+评论员:覃甚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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