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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也有“枪手”?徐州一女子被处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边德力 记者 张晓培)近日,徐州沛县一女子因顶替他人信息做核酸检测,被警方依法查处。



△女子被依法处罚 通讯员供图

经沛县公安局正阳派出所调查,当天在沛县人民医院院外核酸采集点,医院工作人员在核查采样人员信息时发现,预约登记信息的董某性别为男,但前来核酸采样的却是名女子,医院随即联系警方处理。

经查,预约登记的董某是货车驾驶员,在高速上运输,按照规定要持有 24 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董某为了节省时间,让其老板燕某冒充他的信息,到沛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警方依法对燕某进行传讯、审讯,燕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方依法对燕某进行了行政处罚。驾驶员董某目前已到达沛县,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无法下车,警方后续将对董某进行依法查处。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冒用他人核酸检测报告、授意他人或替代他人进行核酸检测、更换行程码、健康码以及其他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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