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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

餐饮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食堂

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从严从紧加强管控,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全面落实暂停堂食要求,不得在门口就餐。

二、各餐饮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应持核酸检测“上岗证”上岗,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每日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

三、各餐饮单位采购进货应采用线上订购、送货上门等非接触式方式,做好工作中的个人防护措施,切实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四、各餐饮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进货来源追踪确认。如近期进货来源与上海、南通、昆山等市场有交集的,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备。

五、各餐饮单位应于入口处设置外卖取餐台,设置“一米线”,落实“食安封签”及“一人感染、全家隔离、整楼封控、小区管控”16字标贴,实行无接触式取餐。

六、第三方外卖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外卖骑手核酸检测按要求“应检尽检”。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参照餐饮单位上述要求执行。

八、各餐饮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未按防疫要求执行并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克时艰,共筑疫情防控安全网,共守幸福美丽姑苏。

苏州市姑苏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来源:苏州姑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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