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 年第 27 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 2022 年 4 月 3 日起,对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调整后,贾汪区汴塘镇孟省村、朱古村,鼓楼区荆南小区 2 号楼及 14 号楼、华美东观园 10 号楼、中山北路 336-6、山水路商业街 A-1-24、环城街道朱庄小区 25 号楼、环城路坝子街 60 号弘辉大厦,云龙区翠屏山街道玉兰苑 C1 号楼,泉山区永安街道煤建路 169 小区 7 号楼、余二菜馆(矿南小区 24 号楼西侧平房),睢宁县景湖小区一期 4 号楼、李岳小区 18 号楼为中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3 日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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