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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卖票,检察院督促整改

现代快报讯(记者 宋体佳 通讯员 夏丹 罗沁)3 月 31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采访获悉,在该院公益诉讼的督促之下,淹城遗址公园已在景区入口处摆上“对未成年人免票”的公告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据了解,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落实向未成年人免票规定,这在江苏省尚属首例。



2021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未保法》)实施,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淹城遗址公园自 2021 年 9 月起被命名为江苏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但在运营过程中,却并未落实《未保法》规定,仍以“10 元 / 次”的价格向未成年人售票。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在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开展案件线索评估和初步调查后,于今年 2 月 23 日决定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3 月 3 日,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召集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诉前磋商会,共同推进淹城遗址公园景区门票整改。



据介绍,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建议,淹城遗址公园非常配合,承诺会尽快落实整改,完善票务服务管理体系,在售票窗口、网络预约平台等做“未成年人免票”的醒目提示,并向社会公众主动告知免票规定。同时,景区还承诺将对票务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免票规定、执行办法和现场服务的标准流程,确保未成年人免票规定迅速彻底落地。

此后,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回访过程中发现,淹城遗址景区已在景区入口摆上“对未成年人免票”的公告牌,并计划在全年活动策划、文旅产品研发方面增加面向未成年人研学和文化宣教的爱国主义教育相关内容,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真正发挥实效。

据了解,这是《未保法》实施以来江苏首例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票规定的案例。下一步,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还将立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对辖区内 6 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依法应当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场所收费现象进行深度排摸,督促整改,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免票规定,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武进检察院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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