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 2022 年第 16 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昆山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1. 巴城镇北岸春天 54 幢(自 3 月 25 日起)
2. 千灯镇黄浦君庭 5 号楼(自 3 月 27 日起)
3. 张浦镇江南春堤南区 24-26、33-35、39-40 号楼;中昆食品有限公司(自 3 月 28 日起)
4. 张浦镇蓝波湾小区 19、63-65 号楼;张浦镇江南春堤北区 65-66、70、83 栋;昆山瑞兴商标有限公司(自 3 月 29 日起)
封控区实行 " 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
(二)管控区
1. 巴城镇北岸春天(自 3 月 25 日起)
2. 千灯镇黄浦君庭(自 3 月 27 日起)
3. 张浦镇江南春堤南区;共立产业园(自 3 月 28 日起)
4. 张浦镇蓝波湾小区;张浦镇江南春堤北区;益海嘉里(昆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自 3 月 29 日起)
管控区实行 " 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 年 3 月 31 日
来源:昆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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