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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连云港一男子被处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周宗江 记者 王晓宇)3月23日14时20分许,连云港市海州公安分局市东派出所民警在配合新浦街道浦东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一名男子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对该男子进行处理。

经查,居住在海州区万润一品苑小区的郝某无视社区工作人员的敦促,连续多次无故拒不执行连云港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郝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海州警方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警方再次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无故未按规定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人员,请自觉及时接受核酸检测。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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