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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划保护“红线”,这些项目将禁止建设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静妍)禁止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开发项目,禁止建设对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和景观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 …… 近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内划定了 " 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和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 " 的具体范围,对生态用途区、农业用途区、村庄建设区、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域等予以分类管控,细化老城改造管制规则,落实限高、限密度的具体要求。

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划定 " 三区 ",分区管控

在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内,即主河道两岸各 2 千米范围,总面积约为 349 平方公里范围内,从事各类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应遵守《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



△ 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范围示意图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按照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和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 三区 ")予以分区管控。

滨河生态空间是指,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外, 苏州市大运河两岸临水边界线外各 1 千米范围内的区域。

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划分为老城改造区域和一般控制区域。

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是指核心监控区范围内,原则上除建成区、滨河生态空间外的所有区域。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禁止过度开发建设

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 …… 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将对这些开发项目说 " 不 "。

根据《细则(征求意见稿)》,核心监控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统筹安排,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 国土空间准入要求

滨河生态空间内,严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在现有及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和由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新增农村居民点外,新增集中居民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禁止以下建设项目准入:非建成区内,大规模新建扩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开发项目;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产业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划的码头工程;对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景观破坏的等。

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内,严禁实施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和管制要求的建设项目。老城改造区域内,应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加强规划管控,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利用强度,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的工商业、商务办公、住宅商品房、 仓储物流设施等项目用地。 一般控制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规划强化管控,禁止建设对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和景观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

每段风貌各不相同,严格管控建筑高度

以浒墅关为代表的人文古镇、以狮山商务区为代表的都市客厅、集中呈现典雅精致吴文化的姑苏段 …… 大运河流过苏州,在不同区位酝酿出不同的 " 风味 "。为此,在空间形态与风貌引导方面,《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风貌分段引导、风貌分区引导、建筑高度管控要求等。



△ 苏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表

根据岸线所在区位,自北向南将苏州市大运河分为望亭(相城)段、新区段、 姑苏段、吴中段、吴江段,各段均以区界为界。每一段的特色、定位各不相同:望亭(相城)段体现生态文化、传统居住、现代工业交融的镇区文化特征, 突出吴门望亭景点保护与传承;新区段体现生态文化、古镇文化和都市文化的特征,突出以浒墅关为代表的人文古镇和狮山商务区为代表的都市客厅的展示;姑苏段集中体现传统居住、传统商业、传统工业、传统民俗的典雅精致的吴文化特征,突出枫桥夜泊、虎丘塔、水陆盘门、横塘驿站等景点保护与传承;吴中段体现生态文化、科创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特征,突出石湖五堤、宝带桥等景点保护与 传承;吴江段体现生态文化、古镇文化和现代工业文化的特征,突出平望 · 四河汇集景点保护与传承。

《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到,在运河景观节点周边进行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应严格控制高度、体量、色彩和建筑风格,实现运河风光、人文景观和城市空间的整体协调。根据岸线功能分区及国土空间主导功能差异,开展分区风貌引导。

其中,滨河生态空间内正面清单准入的建设项目,其空间形态与风貌引导要求与核心监控区建成区一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以运河水系网络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系统的景观主体,对空间形态进行整体管控,遵循滨水梯度原则,渐次升高,前低后高,形成统一协调的城市风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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