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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丨因“说错话”被辞,如此直士本该重用



因为在一起“暗访”事件中,随口说了一句“实话”,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的方明(化名),竟遭用人单位开除。这是实话惹的祸,还是“乱来”惹的祸?公众心理自有答案。

方明告诉媒体记者,去年7月,在贵阳市营商办督查组的一次“暗访”行动中,他向暗访人员说了一句“企业开办一般需要两三天”,给单位造成了负面影响,从而遭到高新区纪工委诫勉谈话,之后被辞退。

高新区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群众提交了资料,且资料齐全,在高新区就能一日办结,“至于你把东西拿给群众,他要去观山湖区或白云区办理社保,那是群众去跑的事情,就不再是你(窗口服务人员)的事情了。”

两种解释,反映出不同的观察角度。但无疑,方明所言并不是胡言。他的说法,更符合群众的观感,要是一件事并没有办完却被窗口认定为“办结”,这是挺荒唐的。

事实上,关于“办结”,我们的汉语体系,也并没有更多的释义。

显然,方明犯的“错”,就是“不懂事”。假如他能“灵活”回答,说不定还能受到表扬。

不论怎么说,因为“说错”一句话,就成为“替罪羊”被单位开除,这真的忒过分了。就算说得不够精准,只要不是恶意瞎说,那也该受到包容。何况,方明表示,“市里称不会处理个人,自己却被单位辞退”,这更有点违背上级要求、秋后算账的嫌疑。

方明将向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原计划2022年1月17日开庭。因贵阳高新区管委会在调解会上提出反诉申请,2月15日,此案将正式开庭审理。事情闹到这个份上,没人会认为方明是为了保住一份工作,他争的更是一个“理”字。

同时,暗访能问到真话,说明暗访是事先没有经过“安排”的。为了保持这样的效果,有关方面实在有为讲真话的人伸张权利的必要。如果任由说真话者被打击报复,那么今后还会有人坚持说真话吗?

不仅如此,对于这样的正直人士,有关部门值得将其另岗“启用”。方明只是劳务派遣人员,俗称的“临时工”,可他的表现明明胜过了某些看上去说话滴水不漏、精明懂事的“正式工”。这样的人被辞退,是原单位的损失,也是更多部门的“机会”——咱有这个“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气魄吗?

贰拾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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