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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丨税务部门再给机会,艺人和主播当把握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出通告: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不独江苏,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等多地税务局官网相继发布了类似通告。这可谓给一些人提供了难得的纠错机会,不能不把握住。

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都可能造成被动。在涉税问题存在的前提下,税务部门发出提示,秉持的是“治病救人”的态度,这无疑具有人性化特质。相关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理当读懂税务部门喊话的良苦用心,主动联系,主动解决涉税问题,化解危机。倘若一意孤行,无动于衷,等来的果子一定是苦涩的。

今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报,网络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因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当时相关部门提及,还有个别网络主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进行稽查。这样的提示含有劝诫深意。可惜有的人硬是没“收到”。而近日有头部主播因偷逃税款被重罚的事件则说明,任何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试图蒙混过关。

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明显不同。按两种税率所缴纳的税,数额相差甚巨。一些网络主播偷逃税的做法,就是将个人所得税变为企业所得税。但这样做是违法的。

网络直播带货模式是新生事物。起初,“直播带货收入交啥税”确实有理论研讨空间,但近年来这个问题早已明晰化。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查处后指出,黄薇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此事件的标志性就在于,自此彻底打破了该领域一些从业者“暗度陈仓”的意图。如果说到了这个时候,某些从业人员还大大咧咧、迷迷糊糊的话,那只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而又懒于学习接受新信息了。

无论如何,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的决心不会动摇。依法缴足税款,是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底线性要求。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偷逃税减少了财政收入,损害了公共利益,必须予以严厉遏制。税收制度越发严明,那种打擦边球、搞变通的模式已经“演”不下去了。

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流量经济容不得“野蛮生长”,税法尊严容不得挑战。某些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现在“改过自新”还来得及。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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